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案开审押后 刘梦熊:”民之所欲常在我心“

来自南华早报
来自南华早报

【博闻社】今日南华早报报道说,前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涉嫌妨碍司法公正的案件原定今天(1月4日)开审,但辩方就控罪、证据等提出争议,法官将案件押后到明天(1月5日)。

综合港媒报道,刘梦熊早上到庭被问及感受时回覆:“民之所欲,常在我心。”

报道说,控罪指刘梦熊在2013年1月9至10日涉嫌借两封分别写给行政长官梁振英,及廉政专员白韫六的电邮,以及一封写给梁振英、副本抄送白韫六的信件,声称与梁振英过去有交往及关联,以威吓手段,寻求影响两人,终止廉署向他进行调查。

刘梦熊早前联同其他人,被指在上市公司东方明珠石油的一宗油田交易,串谋诈骗股东和港交所。案件去年在高院审讯,刘梦熊被陪审团一致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控方现时只起诉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但控罪同时针对刘梦熊对梁振英和白韫六两人的威吓行为,辩方认为同一控罪不应涵盖两人,应以两项独立控罪来处理。此外,因为案中有证据对辩方案情重要,包括为何没有向梁振英和白韫六录口供。

刘梦熊今天上庭前还就铜锣湾书店5人失踪案发表评论。他说,如果内地公安来港越境进行非法政治绑架,是严重违反“一国两制”,粗暴践踏《基本法》,威胁港人免于恐惧的自由。

南早报道引述刘梦熊说:书店出版的刊物,根据香港法律并不属于禁书,受《基本法》出版自由保障,港人应该“发出最后的哮声”,坚持阻止破坏“一国两制”的行为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