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研经费60%用于开会出差

u=2448632890,2318290727&fm=21&gp=0【博闻社】据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2014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13312亿元。而早在2012年科技部调研室主任胥和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5年全国科技研发投入经费不会低于1.5万亿元,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到2015年中国的研发投入已经和美国相当。近些年,科研单位频发贪腐,引发各方对科技经费投入方式的广泛关注。而事实上,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

虚列劳务费用冒名领取、借壳套现、虚开发票是科研经费贪腐案中常遇到的手段。

2014年,教育部通报4起科研经费使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5名大学老师骗取科研经费1600多万元。此次通报的4起案件均为私吞科研经费的“典型”,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将科研经费划入自己控制的公司,其利用职务便利,采用编制虚假预算、虚假发票冲账,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科研经费900余万元据为己有;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院长宋茂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存折冒名 领取劳务费,致使68万元国家科研经费落入其腰包;北京中医药大学原教授李澎涛、王新月夫妇涉嫌贪污264万余元;山东大学刘兆平通过开虚假发票骗取科研经费341.8万元。

国内科研项目的审批存在多头管理,各个部门均有科研立项和投资管理的职能,缺乏必要的制衡。事实上,在科研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就存在个人意志的取向,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何利用发票就能套取科研经费的原因。多个项目申报,可能相当大一部分符合申报的要求,给谁不给谁,容易出现权力寻租的空间。过去,科技资金的使用分配以及信息工程的立项发包等环节普遍存在信息不公开、申报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大学和科研主管部门贪腐频发之后,全国科研经费40%是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接待等的现象正逐年减少。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亦越来越规范。近日,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修订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意味着我国科技投入的管理将出现历史性转折。

《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进行延伸,扩大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并取消了比例限制;结余资金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下放了预算调整权限,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的前提下可调剂使用;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由依托单位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部门、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职责,强调了依托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 的责任主体;对于部分资金支出提出了实行“公务卡”结算的要求,减少现金支出,实现“痕迹”管理;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资金使用中不得开支的内容;对于成本补 偿方式资助的项目,增加财务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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