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不排除退出酷刑協議;民間組織:漠視人權兼枉作小人

【博闻社】昨日本網報導,香港特首梁振英向立法会发表2016年施政报告,这也是梁振英本届任期上最后一份施政报告。現時以政治難民滯留在港而申請「免遣返聲請」的個案有超過一萬宗,施政報告建議以三年時間檢討策略,行政長官梁振英更表示,若有需要,會考慮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以解決問題。有關言論引來人權團體譴責,更有團體指出,香港沒法退出的國際人權公約亦有保障任何人免受酷刑的條款,梁振英的輕率構想,不單反映他對人權的漠視,更是枉作小人,足以成為笑柄

港媒報導指,香港是簡稱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簽約方,但早前有傳媒報道質疑,滯留香港等待核實酷刑聲請的難民中,不少可能是尋求改善生活的「假難民」,報道又引述警方數字指出,今年有920人「聲請者」涉及搶劫、毆打及販毒等,較去年上升約26%,而非法工作而被捕的亦較去年增加約四成。

行政長官梁振英13日發表的施政報告建議,將增設兩個首長級職位,以三年時間檢討策略和相關條例,包括加快審核聲請的程序及外界建議的禁閉營等。他其後在記者會上指出,香港是一個開放社會,與不少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有互免簽證安排,不希望有任何國家或人士濫用這些安排。但現時有個案利用或濫用香港作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協議的簽字方,到香港作不法活動,港府會從多方面作出檢討,堵塞漏洞,如有需要,會退出國際協議。

報導說,梁振英稱考慮退出公約的言論一出,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及民權觀察發出聲明,指對梁的言論表示震驚。國際特赦組織更指出,過往未有簽約國退出此公約。香港人權監察主任羅沃啟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出,酷刑公約雖有退出機制,但香港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保障人民免受酷刑是一項絕對權利,不容減損,而香港基本法第39條訂明,公約在九七年前「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故此香港即使退出酷刑公約,實際上亦不能推卸保護仕何人免受酷刑的責任,故此其構思是枉作小人,笑話一樁。

他又指出,公約已普遍獲得各國簽署,國際法庭亦一般奉反對酷刑為核心價值,一旦退出,會令人質疑香港是否仍然是一個文明的地方。他批評梁振英在未了解退出是否可行及其影響便作出輕率的響應,反映了他對人權的漠視,沒有政治領袖的人格。

羅沃啟更指責港府是以此掩飾現行審核難民身份機制的不足。按現行機制,申請者約有一個月時間遞交數據,之後便進行甄選,但由於人手不足,申請人很多時要等一年或以上才完成整個甄別程序。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