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遼寧維權人士姜立钧 被控尋釁滋事遭判三年

【博聞社】遼寧維權人士姜立鈞被控尋釁滋事遭判三年,自由亞洲電臺此前報導,姜立鈞代表律師丁錫奎表示,姜立鈞原被指控兩項罪名,後改為一項涉嫌尋釁滋事罪。而今判決結果出爐,姜立钧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2014年5月16日,姜立鈞被瀋陽巿公安局刑警支隊抓走。兩日後,即18日,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刑拘,羈押瀋陽巿第一看守所。姜立鈞父親今年3月致函國家主席習近平,指姜立鈞被刑警支隊長嶽鵬等人,以殘暴手法進行刑訊逼供長達一個月。姜力鈞之妻於2014年委託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丁錫奎律師代理辯護人,丁錫奎雖履次前往要求會見當事人,卻遭到拒絕。兩人終能見面時,丁錫奎才知警方採取刑訊逼供搜集證據,導致姜力鈞險些身亡。

姜立鈞從看守所寫信披露,2014年5月20日,即被刑拘第3天,嶽鵬等人把他帶到臨時設立的審訊室,強迫他認罪,脫光衣服拷在老虎凳上,並困綁手腳被他們毆打,灌水入鼻,直至他心臟病發休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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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立鈞判決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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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立鈞判決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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