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维权人士郭洪伟今被重判13年、母亲肖蕴苓被判6年

【博闻社】据海外维权网报道,今天(2016年2月1日)吉林省人权捍卫者郭洪伟、母亲肖蕴苓被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6年。其代理律师是舒向新。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法院判决刑期具体结果如下:郭洪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郭洪伟的母亲肖蕴苓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

维权网报道指,曾代理他们案件山东律师舒向新,今年1月初被山东济南当局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新闻背景——

郭洪伟,男,现年53岁,目前身患重病,原四平市松江河发电厂职工,2005年被所在单位出纳和检察院构陷,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9年出狱后,一直上访伸冤,由于四平市不再接受他的上访申诉,2009-2015年,期间上百次到北京上访。

2015年2月26日,吉林四平市维稳信访办和国保5人陪同郭洪伟,郭洪伟拄拐的母亲78岁的肖蕴苓,郭洪伟妹妹,现年50岁的郭洪英,去北京上访,进京后,郭洪伟没有机会上访、被旅游数日,随后一起被国保送回四平市。2015年3月9日,郭洪伟和78岁拄拐的母亲肖蕴苓被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刑拘,于4月11日被逮捕,一直被关押四平市看守所。今日被判重刑。

吉林省人权捍卫者郭洪伟
吉林省人权捍卫者郭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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