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調查結果公布: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人民幣

【博聞社】中國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週五報導稱,經國務院調查組認定,2015年8月12日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截至2015年12月10日,已核定的直接經濟損失68.66億元人民幣。此外,事故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已基本消除,受污染地表水得到有效處置,事故中心區土壤和地下水正在進行分類處置與修復。

天津大爆炸中心現場(本社檔案照)
天津大爆炸中心現場(本社檔案照)

據央廣網報導,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運抵區南側集裝箱內硝化棉由於濕潤劑散失出現局部乾燥,在高溫(天氣)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熱,積熱自燃,引起相鄰集裝箱內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險化學品長時間大面積燃燒,導致堆放于運抵區的硝酸銨等危險化學品發生爆炸。

調查組認定,瑞海公司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是造成事故發生的主體責任單位;並建議依法吊銷瑞海公司有關證照並處罰款,企業相關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

事故調查組對123名責任人員提出了處理意見。建議對74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省部級5人,廳局級22人,縣處級22人,科級及以下25人。

根據官方數據,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難(其中參與救援處置的公安現役消防人員24人、天津港消防人員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業、周邊企業員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蹤(其中天津消防人員5人,周邊企業員工、天津港消防人員家屬3人),798人受傷(傷情重及較重的傷患58人、輕傷患740人),304幢建築物、12,428輛商品汽車、7,533個集裝箱受損。

不過,外界對於這起事故的傷亡認知遠比官方數據要嚴重得多。此外,本社當時亦曾獨家報導,出事化工品倉庫之所以可繞過環保評測違規在居民區設立,因其背後是中共政治局現任常委張高麗的親家所控制,由天津濱海新區前書記、現為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河立峰特批。

(主要來源:路透社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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