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籍疑雲未消 鄧小平唯一孫子鄧卓棣官升正處級

鄧小平唯一孫子邓卓棣
鄧小平唯一孫子邓卓棣

【博聞社】中共已故元老鄧小平唯一的孫子鄧卓棣,2013年初擔任廣西百色市平果縣副縣長後,官方平果縣殘疾人聯合會官網2月6日發布一則新聞顯示,他已進入平果縣委常委,排名在縣委副書記之後、常務副縣長之前,離縣長只是「一步之遙」。當地流傳鄧卓棣今年將升正處的消息,或異地升遷。不過,鄧卓棣擁有美國國籍的疑雲未消。

據香港《信報》報道,1985年在美國出生的鄧卓棣,目前職務是平果縣委常委兼新安鎮黨委書記、副縣長。新安鎮是當地重要城鎮,在其推動之下,2015年被列為廣西「百鎮建設」項目,先後獲得6000萬元人民幣支持,打造污水處理、環境整治、公路建設等多個基建項目,政績耀眼。

根據中共《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提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鄧卓棣上月已主政新安鎮滿兩年,擔任副縣長也即將滿3年,據稱上級組織部門已在為他安排新職務。

早在2014年初,《博訊》月刊曾詳細披露,鄧小平獨孫鄧卓棣的美國國籍真相,爆光鄧卓棣原名鄧小弟,鄧質方與劉小元1984年在美國留學所生,擁有美國國籍,他於美國曾改姓奶奶卓琳的卓姓,英文名字David Zhuo。

阿卓出生於美國,但他的父母都是中國人,出生時他們都在美國留學。甫一出生,阿卓就遇上了一場國籍迷局:按照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的精神和《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301(a)條款,只要阿卓的父母在美國的身份不是外交官,阿卓就擁有美國國籍。

邓卓棣小時與爺爺鄧小平
邓卓棣小時與爺爺鄧小平

而按照中國《國籍法》第五條,只要阿卓的父母都沒有定居在美國(持綠卡算定居,持簽證不算),阿卓就擁有中國國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中國《國籍法》第五條

鑒於阿卓的父母在美國都持有學生簽證,阿卓理所當然地擁有了兩個國籍:美國國籍和中國國籍。

起初阿卓的父母非常不解,“中國《國籍法》不明確不承認雙重國籍嗎?”他們去詢問阿卓那知識淵博的爺爺,爺爺不假思索地回答:“我的孫子回來中國,就是中國人!”阿卓的爺爺是正確的,阿卓有沒有美國國籍是一回事,但中國承不承認是另外一回事。

阿卓的父母學成回國時,因旅行需要辦理阿卓回國的證件。中國的領事官員頒發給阿卓的不是一張簽證,而是一本中國旅行證,等同於中國護照,頒發對像是中國公民。至於阿卓的美國護照,中國的領事官員只是掃了一眼,如同廢紙一張。這時,阿卓的父母深深地理解了爺爺說的“阿卓是中國人”這句話。

畢竟,我的地盤我做主,中國並不不承認阿卓的美國國籍。入境中國時,阿卓使用的是中國旅行證。

阿卓很快到了上高中的年紀。暑假,阿卓所在的高中安排了一次美國的夏令營,阿卓的父母欣然幫阿卓報名了。除了阿卓,其他人都順利獲得了美國簽證,而阿卓被拒簽了。

隨後,阿卓的父母被美國大使館約談,美國的領事官員告知阿卓的父母,“阿卓在美國出生,因而擁有美國國籍,我們無法頒發簽證給他。但你們可以幫阿卓申請一本美國護照,這樣可以方便他進入美國。”同樣,我的地盤我做主,美國只承認阿卓的美國國籍。

邓卓棣在廣西平果縣為官已3年
邓卓棣在廣西平果縣為官已3年

拿著沒有中國簽證的美國護照和沒有美國簽證的中國護照,阿卓的父母多了一絲憂慮,擔心阿卓沒法順利出入境。咨詢一個負責出入境管理的官員朋友後,阿卓的父母慶幸多了這份憂慮,因為只有這兩本證件,阿卓根本離開不了中國。在朋友的指導下,卓的父母又幫阿卓申請了一本出入境通行證,據說這本證件是專門給國籍衝突的情形使用的。入境美國時,阿卓使用的是美國護照,聽到了一句地道的紐約腔“Welcome back to United States!”。

阿卓參加完美國的夏令營歸來,下決心大學要讀美國的名校。功夫不負有心人,阿卓拿到了美國常青藤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和參加夏令營一樣,阿卓並沒有申請美國簽證,而是直接持美國護照入境,並順利完成了學校的注冊手續,注冊時他的身份是美國人,畢竟這是在美國的地盤。

阿卓的大學生活波瀾不驚,直到有一天,他參加一位男同學18歲生日的晚會。在晚會上他得知,這位土生土長的美國同學要在美國Selective Service System上進行登記,這是美國法律對所有18-25歲男性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要求。而阿卓,也即將滿18歲了。好在美國在和平時期是募兵制,登記並不意味著服兵役。按照中國《兵役法》,阿卓作為中國公民也需在成年時進行兵役登記。鑒於中國的國情,阿卓通常也不需要服現役。

阿卓一路讀下去,碩士畢業了。父母和身邊的朋友都勸他回中國發展,因為機會多。阿卓猶豫再三,決定回國了。

這一次,阿卓遇上了又一場國籍迷局:

退出中國國籍

向中國駐美國使領館提交《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獲得《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證書》後,申請中國簽證回國。當然,中國的領事官員普遍援引中國《國籍法》第九條把過程簡化為申請人擁有外國護照即已喪失中國國籍。阿卓的情況比較復雜,因為他並未定居外國,學習和短期工作通常不被承認為定居。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中國《國籍法》第九條

退出美國國籍

在美國境內向司法部提交退籍申請,遺憾的是,這種行為只能發生在戰時。

“mak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a formal written renunciation of nationality in such form as may be prescribed by, and before such officer as may be designated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whenever the United States shall be in a state of war and the Attorney General shall approve such renunciation as not contrary to the interests of national defense;”–美國《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349(a)(6)條款

阿卓還有中國護照,自然可以不理會這些,買張機票就回國了。回國後,阿卓依然是中國人的身份,況且他的戶口依然在,他可以像其他中國人一樣便利地生活。

經商還是從政

阿卓要是經商或工作,作為海歸,自然免不了與海外的交流。如果他再次出入境,有可能被出入境管理機構質疑他擁有美國國籍,但他又不屬於自動放棄中國國籍的情形。為了避免麻煩,他會選擇繞道香港去美國或第三國。如果出入境管理機構要求他提交喪失美國國籍的證明,那將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抑或要求他退出中國國籍,但他不期望退出怎麼辦呢?

阿卓的父母覺得在中國還是公務員前途好一些,就勸阿卓從基層公務員做起。阿卓也有偉大的政治抱負,就從了父母的建議。這時,他將遇上再一場國籍迷局:

不能退出中國國籍

阿卓是一名公務員,按照中國《國籍法》第二條的規定,不得退出中國國籍。

“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軍人,不得退出中國國籍。”–中國《國籍法》第十二條

申請退出美國國籍

阿卓可以在中國通過美國駐中國使領館向美國國務院提交退籍申請,得到美國國務卿的批准後正式喪失美國國籍。雖然耗時非常久,但可以得到一份《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來證明自己已放棄美國國籍。通常,美國政府會在Federal Register公布退出美國國籍的人員名單。對美國來講,阿卓沒申請退出並得到批准,就一直擁有美國國籍。

可能喪失美國國籍

邓卓棣(紅圈)出席當地公開活動
邓卓棣(紅圈)出席當地公開活動

阿卓作為一名公務員,需要對中國黨和政府表示效忠,進而觸犯美國《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349(a)(2)和349(a)4)條款。幸運的是,鑒於美國最高法院曾判決“喪失美國國籍必須基於公民的自願和意願”,美國國務院的《Foreign Affairs Manual》第7卷第1280條給出了解釋,這裡的為外國政府服務指的是policy-level position,通俗點講是重要崗位,例如國家主席或總理、政治局委員。

對阿卓來講,還非常遙遠呢。

阿卓作為一名國家工作人員,不能退出中國國籍。如果黨和政府要求,阿卓可以申請退出美國國籍,並把退籍證明交予組織。如果阿卓沒有向美國國務院提交退籍申請,他作為一名基層公務員並不會自動喪失美國國籍。

但如果他一路升遷至國家領導人,美國將不得不啟動他喪失美國國籍的程序。對中國和美國來講,那將會是一個難題。無論哪種情形,阿卓在中國的身份都是中國公民,這一點不違反中國的法律和國際法。

美國出生的人能不能擔任中國公務員?

孫中山擁有在美國夏威夷出生的證明(偽造的),後來擔任了中國國民黨的總理和中華民國的臨時大總統。通過美國夏威夷的出生證明,孫中山獲得了美國護照,得以躲開清廷的干擾並從事革命活動。等到他成為革命黨的事實領袖後,美國國務院才剝奪了孫中山的美國公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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