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典型案例 失信人不还钱只能留在非洲

u=347010915,258475814&fm=21&gp=0【博闻社】2月29日,在最高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人民群众最失望的是生效裁判得不到有效执行,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对此,去年,最高法院修改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司法解释.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44个国家机关和具备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以签署备忘录的形式,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九),提高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幅度,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2015年7月最高法发布修订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明确了“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入罪要件的具体情形。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308万名被执行人被纳入“黑名单”,累计拦截357.7万人次购买飞机票、59.88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最高法院还与国家工商总局合作,通过网络专线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系统运行以来,共有139.4万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名单,拦截注册登记6686次。

2月29日,贵州高院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对失信人惩戒的10大典型案例。自2013年10月最高法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贵州省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29444人。经统计,有大约20%的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黑名单”后,迫于社会和舆论等压力,自动部分或全部履行了义务。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不还钱,只能留在非洲

原告叶某康、郑某杰与被告许某飞系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5月,3人因经营分歧,原告二人将许某飞诉至施秉县人民法院。法院判令许某飞应协助叶某康、郑某杰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履行,并向叶某康、郑某杰支付股权转让金400万元。许某飞未在限期内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施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许某飞长期规避执行,最后外出非洲某国滞留不归。法院于2015年1月6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他进行信用惩戒。2016年春节前夕,许某飞发现自己无法购买机票回国,主动联系执行人员,表示愿意出面解决此事。许某飞回国后,法院组织双方到庭和解,该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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