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人者人恆竊之?殲20總設計師指大量不法人員剽竊戰機設計資訊牟利

【博聞社】全國政協委員、中航工業副總工程師,同時也是中國殲20戰機總設計師楊偉表示,由於中國目前現有的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不能為飛機的外觀設計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護,導致有不法人員剽竊飛機設計,搶先進行模仿並開發產品,主張享有智慧財產權權利並進行商標、專利註冊,意圖獲得不正當的利益。極不利於航空產業的發展、不利於鼓勵技術創新,亟待規範。

據中國官媒環球時報報導,楊偉說,中國航空工業在加快發展過程中,積累了大量的國防智慧財產權成果,大型運輸機、“鶻鷹”、殲-15、殲-11和殲-10、直-10等先進航空武器裝備具有完全自主智慧財產權,其中殲-10還獲得了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特等獎。

楊偉(來源:中華網軍事)

然而,中國對於投入巨大資金研發、承載著幾代航空人夢想的、具有戰略意義的國產飛機的智慧財產權,特別是飛機外觀設計的保護尚不充分。實踐中,已經有不法人員利用試驗、試飛和公開宣傳中獲得的飛機圖片等資訊,搶先進行模仿並開發產品,主張享有智慧財產權權利並進行商標、專利註冊,意圖獲得不正當的利益。特別是直升機、中小型固定翼飛機等民用飛機受到的威脅更大,其外觀設計更易受到剽竊。這些現象極不利於航空產業的發展、不利於鼓勵技術創新,亟待規範。

楊偉解釋,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由於中國目前現有的智慧財產權法律體系不能為飛機的外觀設計提供必要的法律保護:一是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短。二是國防專利保護範圍未涵蓋飛機外觀設計。三是中國現行《著作權法》對飛機外觀設計是否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的規定並不明確。

為應對上述情況,楊偉建議,一、延長並建立靈活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制度。二、建立延遲公開制度。三、研究建立工業品外觀設計的特殊版權保護制度。四、在國防專利類別中納入外觀設計。通過多種手段來保護航空科技發展成果,促進航空工業健康發展。

不過,中國戰機設計經常遭到俄羅斯指責,利用逆向工程剽竊其智慧財產權,楊偉提出這種說法顯得頗為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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