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 开车打手机入刑

u=255266562,2346911040&fm=21&gp=0【博闻社】近日,湖北代表团的周洪宇、池莉等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递交了《关于修订法律、升级管理手段,加大开车打手机处罚力度的议案》。议案建议全国人大重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扣驾驶员6分”的规定;“在技术手段成熟的条件下,考虑将开车打手机纳入《刑法》,同酒驾这种违法行为一样入刑,按‘危险驾驶’定罪”。

开车打电话现象非常普遍。去年,济南市天桥区利用辖区高清探头进行24小时抓拍,近4个月的时间内,抓拍了将近4000条开车打手机违法记录。

湖北代表团的议案列举了几个触目惊心的实例:2015年12月,济南一名女司机在开车时打手机,把一位正在执勤的交警撞飞,该交警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有名公交司机,开车7分钟内看手机达39次,结果在一瞬间撞到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酿成惨剧。

议案中写道: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生活中出现越来越多低头族、手机控。据统计:超过50%的机动车驾驶员有过开车时用手机的经历,他们认为开车时接打手机无伤大雅,就是看看微信、短信也就是一两秒钟。但车速一旦达到60码,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

山东某地交警大队专门针对开车打手机等情况进行测试,结果显示:有6年驾龄的司机在车速40码时刹车及时,刹车距离只有15米,而驾驶人在驾驶时打手机分散注意力后,反应速度下降,刹车距离达27.7米;而开车玩微信、发短信,则刹车距离达到惊人的37.2米。在驾驶人精力分散的一刹那,就是盲开10米,开车打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比正常驾驶高出23倍,周洪宇说:“开车打手机是对行人生命的漠视,一种有意的违法、无意的屠杀。”

由于现有技术手段取证开车打手机违法行为存在困难,执法部门对此执法力度偏弱。这份联名议案建议,加大执法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建设更多的高清电子眼,做到每个路口都有清晰的高新摄像头,针对驾驶员开车打手机行为进行高频次、高频率的抓拍。

该议案还建议:2016年设立《道交法》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日活动就设为“尊重生命,我承诺开车不打(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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