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诈捐女请求改判无罪

600x450_BD7QNIQA00AP0001【博闻社】广西防城港市中级法院10日证实,备受关注的“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件诈捐案被告人杨彩兰不服一审判决,以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的刑事判决,改判其无罪。该院已正式受理被告人杨彩兰的上诉请求,该案将择期开庭。

2016年1月26日,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经审理对杨彩兰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杨彩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杨彩兰在宣判法庭上表示,对判决没意见,但在上诉期内,正式向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提交上诉状。杨彩兰称,为了博得网友的关注和发泄内心不满,在天津塘沽爆炸事件发生后,拿天灾人祸事件开玩笑骗取善良网友的是错误和愚蠢的做法,其已经认识错误并十分后悔。杨彩兰认为自己的行为确实有过错,但不应当构成诈骗罪,不应当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杨彩兰(女,1996年4月出生,无业)在网上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后,通过用手机登录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发布了一条虚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刚刚打他电话关机,打他公司的电话也没有接,我一个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虚假微博发布后获得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图为庭审现场。

当天凌晨3时许,杨彩兰又通过该微博账号发布了第二条虚假微博,称还是没联系上爸爸,其母亲也已经去世。此后,杨彩兰再次在其微博上发布了第三条虚假微博,包含“今天在医院里见了他最后一面,我和他说,我会好好努力,明年考上一个好大学”等内容,这条虚假的长微博发布后再次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并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总金额为96576.44元人民币。图为庭审现场。

2015年8月14日,杨彩兰到派出所报案称,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被盗,经民警网上核实,确认杨彩兰就是“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账号使用者并将其控制。案发后,杨彩兰新浪微博账号于2015年8月14日被微博管理员关闭,并冻结该账号收取的款项。2015年8月18日,前述3856笔“打赏”款已全部退还网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彩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布虚假微博内容骗取网友打赏,数额巨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少网友认为:犯罪行为典型,影响恶劣,重判也是合情合理。

也有网友质疑:如果她没有主动向别人提到需要钱,需要帮助,只是编了一个谎言,而网友自发的给他捐款,那么她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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