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一官员辱骂应聘者 被撤职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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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辱骂他人也是严重违纪,近日,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对应聘者“爆粗口”被严肃处理。中共泉州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给予吴达君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项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予吴达君撤职处分。

8HE3-fxqnski77555232015年6月,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在“大泉州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2名工作人员。12月,吕某(女,某院校大三学生)通过网络投递应聘简历。12月21日中午,市文化艺术中心人员联系吕某面试事宜,双方约定当日晚上19时在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面试。下午16时至17时30分下班前,市文化艺术中心工作人员和时任主任吴达君多次拨打吕某电话,均未能取得联系。18时左右,吴达君出于个人情绪,用自己手机向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当晚,吕某通过新浪微博“大象鸡腿饭”将吴达君发给其的短信内容发布在网络上,被网友大量转发、评论,并被多家媒体广泛转载。

吕某说,因为兼职的公司要求十分严格,上班期间她不能带手机,她对这些短信并不知情。等到18点多下班时,吕某打开手机顿时傻了眼:多条短信直指她“不讲诚信”、“你觉得骗人好玩是吧”,其中多条短信还直接用污秽不堪的字眼,对她进行谩骂和人格侮辱。

经查,吴达君并不认识吕某、也无个人恩怨,出于个人情绪对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吴达君对此辩解:之前中心曾聘任一名财务人员涉嫌盗窃他本人及单位财物。电话联系时隐约觉得吕某声音与那位财务人员相似,临面试又怎么都联系不上吕某,吴达君一时间怀疑吕某是那位财务人员的同伙,气不打一处来,无法控制情绪爆了粗口。

面对处分决定书,吴达君悔恨道:“本人接受组织上的处理,再次诚恳地向吕某道歉,争取她的谅解,尽量消除影响。我一定从中深刻吸取教训。”

中国纪检监察报、海峡导报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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