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少女毁容案终审 周岩获赔180余万

u=3930440282,3634261019&fm=21&gp=0【博闻社】3月22日下午4时许,合肥“少女毁容案”民事赔偿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陶家赔偿周岩180余万元。去年5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陶家赔偿172万元,双方均提起上诉。周岩的家人告诉记者,法院判决陶家在10日内一次性支付赔偿。

周岩生于1995年9月,安徽合肥市人。2011年9月17日傍晚,因情感问题,同学陶汝坤向周岩泼油纵火,致其头面部、颈部、胸部等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了,全身30%的面积烧伤。事后陶汝坤父母不停为儿子周旋于各部门以求给儿子取保候审,医药费也要求周家人答应签署一份为陶汝坤免责的“情况说明”才愿意支付。家属拒绝签字后,陶汝坤一方就不再支付治疗费用。在无力支付医药费,拖欠医院近十多万元治疗费用的情况下,周岩被迫出院。

2012年5月10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陶汝坤十二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

“我并不指望依靠赔偿款生活,只想这些钱能够支付我的治疗费用,让我活下去。”此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周岩说,烧伤近五年,她一直没有拿到赔偿款,目前靠开网店为生。

新京报、百度百科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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