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审判”:新疆天山区法院用微信群聊进行诉讼

微信【博闻社】联合早报今天报道,新疆天山区法院尝试用微信审理案件。新疆官方的新疆网也报道,3月31日,在天山区人民法院小额诉讼法庭里,审理了一起原告在乌市、被告在上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而法庭上,原、被告席空无一人。这是全疆法院首次试验微信庭审。

报道说,诉讼一方因故不方便前往新疆,控辩双方均同意法官通过微信审理建议。主审法官利用微信通讯群添加了双方当事人,并通过微信送达诉讼文书。

近50分钟的庭审过程中,相隔千里的当事人通过小额诉讼庭审微信群”对簿公堂,传送证据,发表诉求及答辩意见。主审法官、书记员则人手一部手机,全程微信审理诉讼。

报导说,此案以双方当庭达成调解结束。

案件主审法官介绍说,本次利用微信庭审,「做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存」。「微信庭审的灵活性是法庭开庭无法比拟的,顺应了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新趋势」。不过 微信庭审选择案件上还有一定局限,仅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和证据无争议的小额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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