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立群談台灣加入亞投行: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規範 不是中國單方面政策

【博聞社】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行長金立群7日出席「團結香港基金論壇時表示,根據亞投行協定,如果台灣想要加入亞投行,就必須透過大陸的財政部代為申請。這是金立群首次公開表示,台灣如欲加入亞投行必須向大陸財政部申請。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多次表示,歡迎台灣加入亞投行。但一如其他國際組織,兩岸對台灣怎麼加入、用何種名稱與地位加入,可說毫無共識。

南華早報中文網報導,亞投行將在4月底舉行第二次董事會,將討論接納新成員的程序。金立群說,「如果進展順利,我們會在六月認真討論接納新成員」。

金立群首度表態台灣應由大陸財政部申請加入亞投行(新華社)
金立群首度表態台灣應由大陸財政部申請加入亞投行(新華社)

金立群在會上說,根據亞投行協定,如果台灣想要加入亞投行,就必須透過大陸的財政部申請。

金立群稱,亞投行「章程第3條第3款已經規定了非主權地區,以及不對自己的國際事務負責的地區,應該通過它們的主權政府進行申請。香港應該通過中國財政部申請,台灣的情況也一樣」。

金立群上個月首次表示,香港可望以「次主權成員」的身分,在今年底前加入亞投行。金立群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可以為亞投行發債和進行資本管理,亞投行還可以與城中的銀行團合作,開展貨幣互換。

他說,申請方應該遵守第3條第1款和第3條第3款的規定。

金立群顯然有意把這種情況推給「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間廣泛承認的「規範」,而非中國單方面刻意操作,因此強調:「章程不是光由中國製定的,而是全體成員制定的」。

他又說,「我們的機構必須嚴格遵守我們的章程。如果我們不遵守自己的章程,我們就毫無信譽可言。」

由於台灣是亞洲開發銀行的成員,因此對加入亞投行的立場態度是,希望根據協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亞洲開發銀行成員若未能以簽署生效方式加入亞投行,可經理事會特別多數投票同意後,成為亞投行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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