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者重批港獨:北京當然有責任有法源處理叛國事件

【博聞社】近來「港獨」言論發酵,觸動北京政府敏感神經。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莫紀宏對此表示,基本法23條不是處理國家安全的唯一依據,如有叛國行為而香港不能好好控制,中央將有責任處理,包括把「內地法」在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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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港澳研究會在北京開會痛批港獨(明報)

香港明報報導,莫紀宏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該研究會10日在北京專門針對提倡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開會,莫在會上稱,有人在香港成立港獨主張的政黨是否定基本法,以為未有基本法第23條,中央就不能處理的想法是錯誤。

莫紀宏稱,基本法第18條訂明中央有責任處理,因此即使沒有基本法第23條,北京中央政府也能介入處理。

莫紀宏進一步說,香港回歸後,應接受以內地憲法為基礎的新法治觀。

他解釋,香港特區是由中國憲法規定,通過基本法設立,使用的法律是以基本法為基礎,以中國憲法為核心和指導下實施。

他認為,在這情况下,已沒普通法的概念,香港原有法律在基本法的規定下可繼續使用,但身分已轉換成中國適用在香港的法律。

明報稱,除莫紀宏外,多名法律學者表明要高度警惕本土激進分離主義、港獨思潮蔓延。

莫紀宏(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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