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同性恋维权案件引发关注

同性恋【博闻社】长沙市一家法院周三审理了可能是中国首起同性婚姻案。27岁的互联网公司员工孙文林请求法庭推翻当地民政局拒绝为他和他在网上结识的伴侣、一名37岁的保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决定。孙文林的主张是,中国的《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而只说中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孙文林的律师石伏龙对金融时报表示,他无法预测诉讼结果,但本案至少会提高公众对这个问题的意识。“这是中国同类案件中的第一起……如果没有人知道问题存在,问题就不会解决”。

“在中国,同性恋者同居是一个既成事实,但我看不到法律方面很快会有突破的迹象。许多同性恋者仍然因为是同性恋而遭遇痛苦,有的偷偷住在一起,或者与异性成家,还有孩子,”北京婚姻法执业律师杜平汝(音)表示。他介绍说,他曾接手以离婚告终的此类婚姻的案子。

“在多数LGBT(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与跨性别者的英文首字母缩写。在现代用语中泛指所有非异性恋者人士——译者注)在社会压力和歧视之下仍决定进入异性婚姻的中国,尽管眼下要赢得胜利的希望不大,但这对伴侣的勇敢行为向当地LGBT群体乃至整个中国发出了一个信号:我们对爱情和婚姻的理想值得为之斗争,而且这种理想在我们的有生之年是可以实现的,”面向中国LGBT员工的非营利网络“上海同志商务”(WorkForLGBT)的创始人毕信乐(Steven Paul Bielinski)表示。

报道还说,中国西南部的贵阳市一个劳动仲裁委员会本周一开庭审理了被认为是中国性别权利案件中另一起开创先河的案子。这起工作场所歧视案件涉及一个跨性别者,因为生理上是女性却爱穿男装而被单位辞退。现年28岁的“C先生”要求获得道歉和赔偿。

法律专家和同性恋活动人士表示,就像长沙的同性婚姻诉讼一样,贵阳的跨性别仲裁案也许无法赢得法庭的支持,但将在舆论法庭上取得成功。

“无论结果如何,跨性别就业歧视案都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毕信乐认为。“该案获得广泛报道,不只是网络媒体,也得到当地纸媒和电视新闻的报道。这起案件正在提高人们的意识,必将鼓舞LGBT员工在工作场合展现更真实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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