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宗同性戀維權案跟進:原告敗訴

640_9aa1762f04c9701425a6198c655db5b3
孫文麟(右)與男友胡明亮牽手開庭(中新網)

【博聞社】中國同性戀婚姻維權第一案今(13日)於湖南長沙芙蓉區法院開庭。去年6月長沙男子孫文麟與男友胡明亮前往當地民政局辦理登記結婚遭拒,去年12月16日,孫及代理律師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資料,請求判令芙蓉區民政局為其辦理結婚登記。今法院針對此案開庭審理,吸引大批旁聽者到場。下午法院已駁回原告請求,原告孫文麟表示將上訴。

中新社報導,去年兩原告孫男與胡姓男友到被告的婚姻登記處(芙蓉區民政局)申請登記結婚,但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以孫男及男友的申請不符合《婚姻法》第二條規定的結婚登記「只能一男一女」申請,予以拒絕。工作人員何建斌解釋《婚姻法》第二條說「一夫一妻」就是指一男一女,並以此為依據拒絕為兩原告辦理婚姻登記。

原告指「一夫一妻」與「一男一女」是兩回事

但孫男認為,工作人員對法律的理解錯誤,並混淆「一夫一妻」和「一男一女」兩個概念。他稱,「一夫一妻」是針對多妻制或者多夫制所做的規範,而「一男一女」是指性別,「一夫一妻」與「一男一女」是兩回事情。

據中國財經網,稍早孫表示,對於判決的結果相當忐忑,期待能夠有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報導稱,畢竟婚姻權對孫來說,是他的基本權利,不能因為自己是同性戀就被剝奪。而同性婚姻合法也是婚姻自由的應有之義。

法院駁回孫文麟請求 孫:失望,將上訴

《法制晚報》報導,從9點到12點,庭審持續3個小時,最終法院駁回孫文麟的請求。芙蓉區法院認為,中國相關婚姻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結婚的主體是指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孫、胡二都是男性,申請結婚登記顯然不符合中國婚姻法律、法規的規定,孫文麟、胡明亮的訴稱理由不能成立,因此該院依法駁回原告孫文麟、胡明亮的訴訟請求。

對於結果,孫文麟表示對敗訴很失望,但是今天看到這麼多人來支持自己,感到很欣慰,而下一步自己會繼續上訴。

中國首例跨性別者就業歧視案

另外,貴州週一也開庭審理跨性別者C先生的就業歧視案,也是中國首例。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28歲的C先生是生理女,但自我認同為男性,數LGBT(lesbian女同志, gay男同志, bi-sexual雙性戀者, transgender跨性別者)中的跨性別者。

愛穿男裝 無預警遭辭退

報導指,C先生去年在貴陽一家體檢中心應徵銷售職位,因「愛穿男裝」、「形象與公司要求不符」,在試用期毫無預兆被辭退,因此向當地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對方交付欠發工資600多人民幣及非法辭退賠償2000元。

希望能推動《反就業歧視法》保障同志就業

該案45天內會有判決,最晚本月底會出爐。C先生表示對此案結果非常樂觀,「不出意外的話是不會輸的」。他指,同志常因外表關係在找工作時常碰壁,「很多朋友告訴我,要嘛隱藏身分,按照用人單位規定穿工作服等等,否則就會被拒絕。」C先生表示,從提交案件資料到庭審,同志朋友一直很支持並期待勝訴,「如果這個案子的勝利推動了《反就業歧視法》,對整個社群的保障會更多。」(蘋果日報)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