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再次将中国列为“宗教自由特别关注国”之一

【博闻社】美国国务院星期五表示,依照1998年的《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of 1998),国务院已经于4月14日通知美国国会,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十个国家列为“特别关注国家”(Countries of Particular Concern)。

缅甸、中国、厄利特里亚、伊朗、朝鲜、苏丹、沙特阿拉伯、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再次进入特别关注国名单;塔吉克斯坦首次进入这一名单。

美国之音引述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约翰·柯比在记者会上表示,依照《国际宗教自由法》,针对缅甸、中国、厄利特里亚、伊朗、朝鲜和苏丹的“总统行动”已经执行。

柯比说:“在多数情况下,这些制裁和行动影响的是军与军的关系和救援协助;有些影响的是签证限制。对一些国家实行的是对非军事方面援助的额外限制。”

报道指出,美国豁免了对沙特阿拉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执行“总统行动”。《国际宗教自由法》规定,基于“重要国家利益”的需要,总统有权不对某些国家采取行动。

柯比表示:“指定‘特别关注国家’帮助我们关注那些需要国际社会注意的国家和情况。美国每天都在致力于与各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和个人合作,努力达到我们在促进和平与稳定方面的共同利益,其中一部分工作就是要通过推进和保护包括宗教自由在内的人权来达到这一目标。”

柯比表示,美国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近期将公布美国对这些特别关注国已采取的具体行动和制裁。

聚集在浙江温州三江教堂前反对拆迁的信众。(对华援助协会网站资料照片)
聚集在浙江温州三江教堂前反对拆迁的信众。(对华援助协会网站资料照片)
4 Comments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