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漁船遭日扣押跟進:船長已於繳交保證金後獲釋

20160426002893
臺灣屏東縣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

【博聞社】臺灣屏東縣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24日於「沖之鳥礁」海域遭日本公務船扣押,臺灣外交部剛剛證實,船長於交付保證金600萬日圓(約170萬元台幣)保證金後,於日本時間下午4時40分(京港臺時間下午3時40分)獲釋。

漁船當時被扣地點為沖之鳥礁,因日方認為是其200浬水域,船長先被日方以直升機載往橫濱,現在船長獲釋後,日方將派直升機把船長載回目前位置在硫磺島附近的船隻,船隻亦不會再遭到扣押。

「東聖吉16號」上有台籍船長等10名船員,事發後船東向漁業署及外交管道求援,因日方認定該船闖入經濟海域捕魚,要求繳交600萬日圓保證,否則人船押往日本本土。

臺灣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上午表示,常年來政府注意到沖之鳥在國際法地位上是存在爭議的,政府一貫的立場,就相關當事方依照國際法進行協商,並尋求國際組織協助獲得和平解決。

其指出,在聯合國大陸礁層界線委員會還沒有就沖之鳥的法律地位作出具體結論之前,日方應尊重各國包括臺灣在內於爭議海域魚捕權利。

王珮玲稱,沖之鳥可否做基點存有爭議。而過去日本依照國際法進行管轄,曾拘捕台灣漁船,甚至修法大幅提高罰則,為了避免一再情事發生,臺灣外交部一兩年前就函請農委會提醒周知漁民避免前往爭議領域,也就是沖之鳥12浬到200浬之間日方宣稱專屬經濟海域,提醒漁民和漁會提高警覺,避免事故。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