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天价鱼”餐馆被吊销营业执照并罚50万

u=2703114195,1205424392&fm=11&gp=0【博闻社】4月26日,“桂林天价鱼”事件联合调查组通报,已于25日完成对相关问题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价格欺诈行为,做出吊销涉事餐馆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涉事餐馆罚款50万元等处罚决定。

4月18日晚上,王女士带着几位朋友去桂林一家餐馆吃饭,挑好鱼后老板直接将鱼摔死在地面上,然后要价5000元并要求王女士等人签字。事后,餐馆老板解释称,对方要的是娃娃鱼,价格本来就贵,而且点鱼之前已经和对方谈好价格了。后经警方调解,王女士结账1500元后离店。

市场不超过300元一斤的娃娃鱼,在餐馆卖到1500元一斤合理吗?桂林市物价局负责人告诉记者,餐馆销售鱼类菜品价格是由市场来定的,只要买卖双方事先商定好,不管价格多高都是合理的。“只要有人买,怎么定价格是餐馆的事,但所定的价格必须要明码标价地公示出来,让顾客在消费前做到心里有数。”

涉事餐馆位于桂林市滨江路伏波山景区附近。据附近一家特产店老板介绍,这家餐馆开了二三十年,因为价格太离谱,已经不是第一次“出事”了。事发后有媒体报道称,涉事餐馆曾于2015年8月10日被媒体曝光收取“天价餐费”,当时餐馆名字是“河畔美食坊”,此后餐馆改名“江边美食坊”。

调查组经调查取证,桂林市物价局对涉事餐馆的行为定性为价格欺诈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做出对涉事餐馆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依法吊销涉事餐馆的营业执照。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吊销涉事餐馆《餐饮服务许可证》。

网友直呼:天价鱼为何频频曝出,监管在哪里?为何处罚总要靠曝光?

中新网、中青网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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