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重返律師事務所 任「行政勤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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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與華一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勞動合約

【博聞社】中國維權律師浦志強,因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及「尋釁滋事」兩項罪名,去年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北京司法局本月發出《行政處理決定書》,從本月14日起吊銷浦志強的律師執業證書。

浦於微信表示,在本月15日,即被吊銷律師執照的翌日,與華一律師事務所簽訂勞動合同,成為一名「行政勤雜人員」,「將透過為律師、委託人服務,踐行治國理政經天緯地的理想,請相信我不會放棄」。

浦志強指出,復工後,先協助律師屈振紅向北京市檢二分院提出抗告,認為協助《財經》、《中國青年報》調取周永康家族4間企業的法人工商檔案,並非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依法不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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