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再現——語言暴力當STOP

作者:流明

言語暴力,顧名思義,就是訴諸於口頭言語或者書面言語的暴力行為,它主要指施暴者在生活中,直接或間接地對他人使用謾罵、詆毀、蔑視、嘲笑等誤入歧視性的言語。通常表現在個體間的一種詆毀性的言語攻擊的對抗方式,其目的最簡單的就是造成被攻擊對方的心理不悅,施暴方從而獲得快感或者達到發泄郁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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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暴力在中國的政治和社會生態中早已存在,而以道德崩潰的近六十年為甚。

文革時代狂熱的青少年是“文革語”的制造工廠。多年階級鬥爭擴大化的薰陶,這種言語兇猛、極端。它兇猛到對世間的一切都充滿了仇恨,如“黑七類”、“狗崽子”、“狗頭”、“混蛋”、“狗地主”、“臭資本家”、“滾他媽的蛋”、“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炮轟”、“油炸”、“絞死”、“放屁”、“牛鬼蛇神”、“一小撮”……,這種常見詞僅僅是當時流行語的一部分。而與兇猛聲討相伴的便是極端,比如最早在北京紅衛兵批鬥“走資派”大會上出現的“最最最最最”、“無限”、“徹底”、“空”……,這些極端的字眼後來甚至堂而皇之地成為黨報每日的常用語。

歷史上每個重大事件,不管是政治的、體制的、軍事的、文化的,都會在言語上留下濃重的痕跡。“文革”給整個中國社會文明造成的巨大破壞的這段歷史,不管是否已經真實地被記載入歷史,但是,這段歷史鐫刻在人們思想中的印記無時不刻在當今社會發酵,從口誅筆劃乃至引發到肢體沖突。

獨立作家李承鵬因其言論在京新書簽售活動時遭到一名男子掌摑,又遭一男子“小李飛刀”。頓時“大眼被摑事件”通過微博蔓延全國,引發了新一輪民間“左”“右”派的口水仗。民間口頭或網絡的言語暴力遠遠超越“左派”“右派”兩個嚴肅中性名詞概念,更多的是“毛左”、“毛粉(糞)”、“愛國賊”、“五毛”、“漢奸”、“右糞”、“賣國賊”等帽子你來我往飛來飛去,表面截然相反的爭鬥實質卻反映一個殊途同歸的結局——混亂共性。

最近的典型,就是因辱毛言論而遭遇圍剿的畢福劍。“不雅視頻”外流後,首先發聲的是帶有半官方性質的《環球時報》。從該文論調來看,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似乎並無不妥之處。然而,時隔不足12小時,共青團中國主管網站《中國青年網》的一則署名肖玉的評論《畢福劍欠全國人民一個道歉》,就將《環球時報》制造的平衡打破。不僅言語充滿文革氣息,而且直接將槍口對準了畢福劍,一副除之而後快的決絕姿態:“用下流的言語取笑人民領袖和英難,竟然出自一名共產黨員、口口聲聲說當過兵的人、央視的名嘴之口,與其身份和所處位置極不相符,讓人大跌眼鏡……毛澤東是一個時代的偉人,是共和國的締造者。沒有毛澤東沒有共產黨,畢福劍還能像現在吃香喝辣交杯問盞、提起筷子吃肉放下筷罵娘,打著百姓舞臺的旗號、裝傻賣乖在全國人民面前充‘姥爺’?”

這還不算,對於畢福劍何去何從,該文作者也試圖趕在央視處理結果出爐前建言獻策。其一,莫道委屈,外人也不應遷怒於所謂的“告密者”;其二,歌星影星因吸毒、嫖娼生活小節應當下課,像畢福劍這種碰政治高壓線的人更應該下課;其三,即便是私人聚會,即便是個人空間,也不是什麽人、什麽事都可以拿來調侃,任意戲謔的,所以畢福劍欠全國人民一個道歉。概而言之,告密者沒錯,錯的是口無遮攔的畢福劍。而且,敢說就要敢承擔,所以下課、道歉一個都不能少。

緊隨其後,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報《法制日報》以及新華社也相繼刊文,前者立論“畢福劍也許沒法律責任,但要承擔其他責任”,後者將畢福劍與出言不遜的王某某捆綁在一起,奉勸此二人“別拿粗鄙當個性”。此兩文,雖然言辭激烈程度不及中青網,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圍觀民眾的驚恐和不安,文革時期你死我活的記憶隨之被調動。此文造成的惡劣效應迅速蔓延開來。在網絡輿論場,很多意見領袖,尤其是右派陣營群體,由此聯想到了文革大字報時代的你死我活。

有趣的是,在這場言語惡戰中,左派的意見明顯占上風,畢福劍的黯然離去也標誌著左派的勝利。據中國官方民意調查,在中國公開的場合大約有70%的人站在左派的立場。中性和右派的比例總共也只有30%。值得疑問的是:這70%的大眾真的就是擁共的鐵桿嗎?

對此我們不得不從以下這三個方面考慮:

第一、以中宣部和公安部門為首的政治審查和司法審查因素。這裏有個探討的問題,那就是今天讓人總覺得民間“左”“右”之爭,背後似乎總有只“看不見的手”操控著。是誰今天在背後繼續制造這種民眾嚴重對立、挑動群眾鬥群眾唯恐天下不亂從中漁利?很值得警惕!這從近來“南周風波”、“炎黃事件”、“新京事件”等的起伏不定波詭雲譎中,隱約感受到某些不和諧端倪在作怪,別有用心繼續觸發著民間左右派的口水仗升級。這或許也能給人點啟發和思考。

這只黑手如果僅僅停留在背後的操控或者是“刪帖”、“封賬號和IP地址”還好,“拉偏架”是這只黑手罔顧自我形象由後臺挺身而出大打出手的保留手法:在中國的公眾場合,比如網絡空間,你如果高呼:“誰要是支持共產黨,我要抄他的家,滅他滿門”,也許不出一天,你便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典型的罪名重者就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輕者就是“擾亂公共秩序”;相反你如果高呼“誰要是反對共產黨,我要抄他的家,滅他滿門”,這樣的言語是不太會被刪的,也不會被追究刑事、行政責任,因為當局就是這麽對待這些異議的言論者的!

因而,在公共場合左派言語暴力比較容易生存是有其政治背景的。

第二、場合因素。什麽樣的場合說什麽樣的話語,是專制社會典型的政治生態。在前蘇聯和羅馬利亞,公眾場合中絕大多數人是不會公開議論共產黨的是是非非的,因為那是要以身家性命為賭註的,所以不能因此推斷專制政治是有民意基礎的。然後,這並不排斥“廚房政治”在民間的存留,恰恰是這種“廚房政治”成為東歐共產黨陣營垮臺的民意基礎。同樣的道理,作為畢福劍這麽多年來,是不敢在“星光大道”舞臺上有半點僭越之舉,這並不能排除他在私密場合用說唱形式表達他的真實的政治觀點。

不民主的政治生態讓普羅大眾言不由衷,帶有暴力性質的左傾言論更容易發聲和生存罷了。

第三、國民傳統心態。對此魯迅先生的描述可謂入木三分,他在《雜憶》中說:“我覺得中國人所蘊蓄的怨憤已經夠多了,自然是受強者的蹂躪所致的。但她們卻不很向強者反抗,而反在弱者身上發泄,兵和匪不相爭,無槍的百姓卻並受兵匪之苦,就是最近便的證據。再露骨地說,怕還可以證明這些人的卑怯。卑怯的人,即使有萬丈的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燒掉甚麽呢? ”此所謂“在羊面前是狼,在狼面前是羊”。就像阿Q,他可以在趙太爺與假洋鬼子面前忍氣吞聲,卻又想在小D和小尼姑面前為所欲為。這樣的“勢利眼”,魯迅另有一種說法,叫做“卑怯”。

這種卑怯的心態,註定了一些人要向袁崇煥式的人物吐口水,扔磚頭奮而勇之的“打死老虎”。對此,魯迅先生還說“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而時值當今也不乏“打死老虎”者。事實上,在畢福劍之前,每遇有高級別官員落馬,比如周永康、徐才厚、令計劃之流,黨報官媒陣營總是容易掀起一場口誅筆伐。以至於,一時間,害群之馬、叛徒、國妖、蛀蟲、軍中敗類、兩面人等等修飾詞爆棚。《解放軍報》在一則評論中更是直言,“事實證明,形式主義圖虛名、招實禍、誤黨、誤國、誤軍。徐才厚之流搞的假大空那一套,必須徹底糾正和革除。形式主義可以欺騙自己,卻糊弄不了敵人。平時花拳繡腿,戰時必然折臂斷腿。”有觀點認為,這是比畢福劍不雅言論更為可怖的言語暴力和另一種意義上的“不雅”。

更為諷刺的是,從薄熙來到徐才厚,再到周永康,在其位時永遠是官媒報端、網端的“偉光正”形象,劣跡敗露後,昔日的光環旋即被摘除,充滿酸腐氣息的固化宣傳報道被大字報式的言語暴力取代。——以自身的權力位置,攻擊失敗者的弱處,他們只是躲在言語和建制的暴力後,更顯得他們的怯懦和人格的悲哀。盡管從薄熙來到徐才厚,再到周永康並非什麽良善之輩。

上述三點是言語暴力流行於中文媒體的部分原因。值得思索的是,言語暴力的存在真的有價值嗎?如果能夠通過言語暴力解決社會生活中存在的問題,那也不失一種推動社會進步策略。但是,歷史的事實證明這僅僅就是一廂情願的想法罷了:

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轟轟烈烈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發起者,也就是畢福劍調侃的“把我們害慘了”的人,其動員令黑紙白字標示“文攻武衛”。其結果又是怎樣的呢?——“文攻”不下的後道程序必然就是“武衛”了!當然,這已經不是保衛自己的“衛”,而是讓言語暴力對象不得不自衛的那個“衛”。

十年動亂的受害者是誰?不是老畢調侃的那個人,那個人是個獲利者。受害者正是被唆使言語暴力相互攻擊並在他們中間死了幾千萬人的蕓蕓眾生!

當“文化大革命”已經被證明是文化浩劫和人道災難而被絕大多數中國人民所唾棄的時候,法國的《查理周刊》卻以另外一種言語暴力的形式——漫畫——肆無忌憚地挑動人們的敏感神經。越是人們心中美好高尚的情感,《查理周刊》他們就越是要踩在腳下。宗教理所當然成為他們最好的靶子。

宗教是人的精神追求,表達了人們最深層次的精神體驗,是人類精神中最為敏感的神經。作家張承志這樣描寫過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受到侮辱後的感受:他們知道我們回回心裏有塊軟肉,他們就對著那裏插刀。伊斯蘭教反對以圖畫的形式表現先知,查理就強迫穆罕默德赤身裸體趴在地上說:“我的屁股?你們愛我的屁股?”。天主教反對同性戀,查理就畫三位一體搞基圖。基督教信仰童貞受孕,查理就要再現耶穌從聖母兩條腿中間鉆出來。天主教神父不能結婚,查理就安排教皇與老太太幽會。藏傳佛教認為人有轉世,查理就讓達賴喇嘛說,轉世的謊言只有中國才相信。

當言語暴力終於釀成慘案的暴力襲擊案一周之後,《查理周刊》再次高調刊出穆斯林先知漫畫。因此引發了世界多個穆斯林國家抗議浪潮。在尼日利亞,有45座教堂被燒毀,死亡10人,多人受傷。在法國,發生了至少50起針對穆斯林的襲擊事件。有一人被仇恨穆斯林的鄰居用刀在家人面前捅死。

稍加審視一番查理周刊的宗教漫畫,就知道從其內容而言與真理沒有任何關系。除了滿無邊際的謊言連篇累牘的臟話,就是對變態性行為無法克制的幻想。偏偏還要把他們自己的意淫強加到宗教神明的身上。這就是他們所謂的“批判精神”嗎?他們抹殺了事實與理性;顛倒了行為主體;消滅了辯論真理的可能性;與文化大革命侮辱宗教的漫畫同樣的野蠻無知。試問在這樣的漫畫面前,有誰會對他們辯解說聖父聖子聖靈不是同性戀。

查理事件被定位為言論自由與恐怖主義之爭,是一個嚴重的誤導。“我是查理”變成“捍衛言論自由”的宣言代號,更是非常可怕的簡化扭曲。武裝攻擊查理是肢體暴力之傷害,查理漫畫所表達的種族歧視、宗教排斥則是言語暴力之傷害。

查理事件的本質不在於“言論自由遭致暴力攻擊”,而是兩種暴力形式的對幹:面對種族歧視之言語暴力,伊斯蘭激進分子訴諸肢體暴力來反擊反制。查理事件不是“言論自由vs.恐怖主義”之爭,而是“言語暴力vs.肢體暴力”之“以暴制暴”。肢體暴力當然該譴責,查理遇害當然令人遺憾,但這並不表示查理沒有錯,種族歧視之言語暴力更需嚴厲譴責,因為它更易被社會輕忽縱容,查理所犯的錯誤罪過並不小,只是罪不至死。

那些內容下流的漫畫和子彈一樣都是可以殺人的。言語暴力引發的樁樁血案給世界留下的只是越結越深的仇恨,和仇恨轉化成的更加殘暴的暴力。言語暴力,究竟是在推動是會進步抑或相反?值得人們深思。

網絡言語的活力賦予人們以更大的表達自由,但我們不應付出言語粗鄙化和趣味衰退的代價。作為政府言論審查部門當然有其意識形態背景,“拉偏架”固然有效,但是只能助長失實的民意的發酵,而給民眾帶來的卻是內心中真實的憤懣和不滿;作為大眾媒體必須考慮受眾,遵守文明道德規範,提高分辨力和抵抗力,肩負起嚴格區分、審慎選擇的責任;作為社會個體,自我約束依然是公民成熟的標誌,網民只有保持理性、維護道德、秉持文明,更重要的是要克服國民的卑怯、懦弱心態,才能使言語使用走向真正的健康和自由,發揮促進社會朝著文明發展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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