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死刑犯郑性泽被拘14年后暂时获释

郑性泽获释之后与迎接他的母亲相拥(can)
郑性泽获释之后与迎接他的母亲相拥(can)

【博闻社】因为被指控开枪射杀警察而被判处死刑的郑性泽,因为检察官提出重审,周二(5月3日)经法院裁定暂时获释。郑性泽的母亲称,这是“最好的母亲节礼物”,而郑性泽本人在获释步出法院的时候说“自由的感觉真好”。

据报道,被关押了14年的郑性泽是因为检方发现可能可以证明郑性泽没有射杀警察的新证据,故而向法院提出再审,同时也向法院提出因判处无罪的要求。不过郑性泽在等待重审期间,禁止出境。

在法院旁听的台湾媒体报道说,一直坚持自己没有开枪射杀警察的郑性泽表示不会怨恨,返家之后将会先帮家里务农,而且自己无辜,所以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

郑性泽被控在2002年1月5日,与友人罗武雄及萧汝汶等共7人,于台中丰原区一家名为“十三姨KTV”饮酒。
喝酒的时候,罗武雄持枪射击天花板和桌上酒瓶,店家报警,警员苏宪丕等人到场,双方发生枪战,苏宪丕中三枪、罗武雄中二枪死亡。

先前的几次审判决都认定,郑性泽为了替罗武雄报仇,在罗武雄被射杀之后,持罗男交给他的克拉克制式手枪,先朝苏警右颧骨位置开枪,并在苏宪丕侧身倒地后,快速地移动到罗武雄的位置,再朝苏开二枪。
台湾的最高法院于2006年判郑死刑定案,但是从5年前,冤狱平反协会将多次帮他提出非常上诉,但是被法院驳回。

今年3月18日,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台中分署以死者中弹的位置与郑在包厢的位置不符等等的“新事证”,创下了台湾法司史上首例主动向法院声请再审。

郑性泽被判刑之后,一直坚持自己无罪,说警方调查之后所提出的所谓“自白书”,是他被警方刑求后所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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