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实施新行政法规后第一例:印《金瓶梅》的男子被罚一万元

【博闻社】中国官媒北京青年报的消息说,未经批准就擅自出版装订《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会有什么后果?5月9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通报,对上述涉嫌非法出版物予以扣押并处罚款1万元。这是新修订的行政法规实施后,北京首次对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报道说,4月7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接到关于通州区张家湾镇223号“涉嫌印刷淫秽出版物《金瓶梅》”的举报后,执法人员联合通州区公安分局执行突查,查获《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120册、正在进行装订的无封面出版物800册和印刷散页1000册,另查获厂区库房存放的《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40册、《刘心武评点全本金瓶梅词语》690册和无封面出版物360册。

官媒引述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消息说,负责人周某某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4月7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印刷单位,装订了《吴晓玲藏乾隆抄本金瓶梅》等出版物,违法经营额3840元,无违法所得。

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该周某某作出:1、没收铁丝钉书机1台;2、没收印刷品3010册(含无封面出版物、散页);3、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1、

Add a Comment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