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疑偷吃食物遭亲生父母打死 母判15年父缓刑

u=3225273934,1254192513&fm=11&gp=0【博闻社】近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案件审判庭对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致死亲生幼女的被告人李某某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不但未尽监护之责,反而多次主动参与殴打,共同实施家庭暴力的丈夫温某某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温某某于2009年4月2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婚生子温某博自出生后一直随二被告人共同生活,婚生女温某雅出生后主要随祖父母在原籍生活。

2015年2月底,二被告人温某雅(时年5周岁)从河北原籍接至本市共同生活。同年2月底至5月初期间,李某某在本市所租住的城北区山川小区31栋4单元102室多次殴打温某雅,并持剪刀捅刺温某雅臀部,致温某雅身体多处损伤。

同年5月3日10时许,因怀疑温某雅偷吃客厅梳妆台上的雪饼并撒谎,李某某持擀面杖对温某雅身体多处部位进行殴打,致其倒地后又多次脚踹温某雅胸腹部,后温某某也脚踹温某雅。当日18时许,因温某雅身体疼痛,无法使用筷子吃饭,李某某见状后将温某雅推倒在地。5月4日8时许,李某某、温某某发现温某雅处于昏迷状态,遂将温某雅送往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到达医院门口后,李某某前往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投案。温某某将温某雅送至医院时已无临床生命体征,经抢救宣告死亡。公安机关接他人报案后,赴医院将温某某抓获。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温某雅尸体上可见陈旧性疤痕、挫裂伤、撕裂创、表皮剥脱及全身大面积皮下出血等损伤,臀部皮下出血中央区可触及硬结节,头部及臀部肌层内可见夹层囊腔,符合钝性外力不同时期多次作用所致。经尸体脏器病理切片诊断,温某雅肺淤血、肺出血、支气管粘膜部分区域出血、肾脏进曲小管上皮细胞肿胀、肾淤血、颅脑水肿、肝窦扩张、肝淤血、轻度肝细胞肿胀、脾淤血、心脏心肌细胞间质间隙增宽。温某雅系不同时期多次肢体受到钝性外力作用,使肢体软组织变性、坏死、出血、肿胀,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一系列的临床表现和病理变化,造成挤压综合症引起死亡。

西宁中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持械多次殴打亲生幼女温某雅,被告人温某某不但未尽监护之责,反而多次主动参与殴打,共同实施家庭暴力,造成被害人温某雅身体伤情六十余处,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李某某自动投案后,能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认定构成自首,并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温某某参与殴打被害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温某某系从犯,核其无违法犯罪前科,且有未成年被扶养人温某博需要抚养,为有利于未成年被扶养人温某博的生活和学习,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网友感叹,这孩子是经历了怎样的痛苦,判得太轻了。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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