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一中学女生跳楼身亡 官方说“前一天曾被通报处分”

【博闻社】今日网曝山东临沂市费县实验中学一女生坠楼身亡,随后费县教育局5月13日在官方网站发布的通报了解到,坠楼女生事发前一天曾因考试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受到校方通报和处分,当晚情绪不稳,于5月12日凌晨跳楼身亡。

5月12日晚,陆媒澎湃新闻因素费县实验中学一名学生说,该校一名女生5月12日坠楼身亡,当事女生5月11日上午在考试中带“小抄”,被老师发现。

公开资料显示,费县实验中学1975年建校,1985年确定为县重点中学。5月13日上午,澎湃新闻致电费县实验中学,工作人员以学生是未成年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但费县教育局在官网发布了一份《费县教育局关于费县实验中学学生王某雨死亡一事的情况说明》材料。

官方的情况说明写道:2016年5月11日至12日是费县实验中学高一年级期中考试时间。王某雨在5月11日上午,参加数学考试中被监考教师发现作弊。下午学校高一年级组通报了在数学和化学2场考试中,31名学生违反考试规定的情况,其中包括王某雨同学。根据费县实验中学高中一年级《关于期中考试的有关要求》,扣王某雨同学所在班级量化分2分、个人数学考试成绩30分。晚上,同宿舍3位室友发现王某雨情绪不稳定,轮流安抚该生的情绪,但未向老师反映情况。5月12日凌晨6时左右,王某雨从女生公寓楼跳楼身亡。

事后,费县实验中学第一时间拨打120、110急救、报警,并及时通知了学生家长。急救人员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对王某雨进行了抢救,发现已不治身亡。

学生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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