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原总经理廖永远一审获刑15年 曾设秘密据点纵情声色

1【博闻社】2017年1月19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廖永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廖永远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14年上半年,被告人廖永远利用担任塔里木油田勘探开发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指挥、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公司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四川石油管理局局长、中石油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至2015年初,廖永远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9.410173万元。

被告人廖永远除受贿事实外,对其折合人民币2103.156904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永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廖永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廖永远人生有三大转折点,第一次是他16岁便考上大学,第二次是1992年被树立为扎根基层的大学生典型,此后20年,廖永远平均每隔两三年就会升迁。而第三次是2015年3月被查,知情人士称,廖永远在北京有一个秘密据点,与他亲近的人可去纵情声色。

媒体引述知情人士称,“廖永远的江湖气很重,任人唯亲、独断专横,还喜欢吹牛说大话,曾遭到多名中石油员工的举报。”也有指,“廖永远在北京有一个秘密据点,只有与他极其亲近的人才能去纵情声色。”

曾经那个作了“干事业有风有雨有得有失得比失多;搞钻井有惊有险有苦有甜苦比甜少。横批:志在奉献“的对联,干劲十足的年轻人,在高位上迷失了自我,最终将自己前期努力所获得的成功而彻底葬送。

人民日报/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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