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否決政改方案的深遠意義

香港資深傳媒人程翔
香港資深傳媒人程翔

香港立法會一如市民的預期,否決了政府根據人大831決議框架而設計的2017年特首選舉方案,這一結果意義深遠。

第一,   香港人堅守了是非黑白的界線。
自從831決議出台後,中央和特區政府、建制派人士和親建制的知識份子,在他們的論述中都不約而同地刻意模糊一些是非界線,其中一個最常見的觀點是「普選沒有真假」。關於這一點,筆者早就在本欄多次引述中共1944年2月2日《新華日報》社論《論選舉權》,以中共自己的話語證實「普選確有真偽之分」。事實上在《基本法》制定過程中,普選的定義從來就是很清楚,而且一再由草委們重申,例如:
當年(1986年)草委們在草擬第68條(立法會普選)的過程中,對普選所下的定義是:
2定義:
2.1:直接選舉:直接選舉的意思,就是由一定規範的選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在一定數目的候選人名單中,以直接的多數票,決定其中一人或數人出任某些公職。
。。。。。。
2.4 普及選舉:選舉人的資格即除年齡及公民身份外,並無其他任何限制22
(見1986年12月3日《基本法》政制專責小組行政機關的組成與行政長官工作組及立法機關的組成與立法機關的產生工作組第一次聯席會議討論檔)。
翌年(1987年),他們在草擬第45條(行政長官普選)的過程中,對普選所下的定義是:「由普及性的直接選舉產生行政長官」。按照草委們的解釋:「所謂普及性」,是指選民的資格除年齡以及公民身份外(或「一般選民資格外」),並無任何其它限制。「直接選舉」是指由選民直接投票,在候選人名單中,以多數票決定其中一人出任行政長官。(見1987年3月13日《基本法》政制專責小組下轄之行政機關與行政長官的產生工作組撰寫的《行政長官的產生討論檔第一稿》)。
到了《基本法》初稿形成後,在徵求意見的過程中,草委們再一次重申這個定義,他們說:
「選舉的意義就是直接選舉或每人有平等的選舉與被選舉權,其他任何解釋均會引起不信任或被騙的感覺,及有違《中英聯合聲明》」。(見《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諮詢報告第五冊條文總報告》)
所以,什麼是真普選?什麼是假普選?是非曲直是十分清楚的。現在中共在港人的被選舉權方面加上「愛國愛港」的政治條件,已經不符合普選的定義。可見普選有真假這是很明顯的。然而在中共違背承諾、執意推行假普選的時候,香港很多人,包括在大專院校任教的所謂「知識份子」,竟然不願意堅守是非黑白的底線,附和所謂「普選沒有真假」的謬論。這真是香港的悲哀!
所以,否決假普選,反映了香港人還是要堅持是非黑白這些做人處世的底線的。
第二,   香港人堅守了正常人的邏輯思維。
人大831決議之後,香港很多人,包括主流傳媒,當然也包括在大專院校任教的所謂「知識份子」,一下子邏輯思維的能力(暫不要求每個人都應該有的獨立思考能力)似乎都出了問題。他們會對一些毫無邏輯依據的論述奉若理所當然,從而打從心底裡接受了強權的說辭。
最常見的邏輯謬誤莫如說「普選會影響國家安全」,以及其變種「普選是特區管治權之爭」;因而候選人必須事先經中共篩選。這種謬誤,往往經不起我輕輕一問:果如是,那麼當初為什麼要在《基本法》裡寫上「普選」兩個字,從而埋下這種影響國家安全的地雷?
另一個常見的謬誤是只講民族主義不講邏輯。一旦北京把為爭取真普選而發動的「雨傘運動」同所謂「外國勢力」掛鉤,燃點起盲目民族主義,香港有些人就可不問情由、不看證據、不嚴謹推理就理所當然地把普選定性為「外國勢力」,意圖通過普選把香港變為「顛覆中國」的基地。所以,盲目的民族主義上身是可以不講邏輯的。
筆者同這些人辯論時,常常問他們一個問題:今天的中國強還是1949年的中國強?他們都回答今天中國強。我再問,今天香港對中國的威脅大還是1949年時對中國的威脅大?他們都答1949年大(因為那時香港有外國駐軍而中國沒有)。好了,我再問:那麼為什麼1949年時中國不怕香港,不急於收回香港,反而今天收回了香港卻懼怕香港?他們都無言以對。可見得盲目民族主義是經不起邏輯推敲的。
所以,否決假普選,反映了香港人還是懂得正常人應該有的邏輯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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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香港人堅守了做人的道德底線。
一個人的道德底線應該是「真誠」兩個字,如果客觀環境不容您說真話,卻起碼可以不說假話。令人唏噓的是,在831決議面前,多少人卻選擇說假話。例如:
很多人都知道831甚多缺陷,卻偏偏致力遊說大家接受「袋住先」。很多所謂「中間派學者」,在公開承認831架構不合理的同時,卻絞盡腦汁試圖在831架構裡「鑽窿鑽隙」找出哪怕是少少的所謂「空間」來說服大家接受(典型例子如「白票守尾門」),卻就是不敢理直氣壯地坦言831不民主,應予廢除。
很多人都明知造成中港僵局的是北京的831決議,本來,按照「解鈴還須繫鈴人」的原則,「中間派人士」的遊說對象應該是有權制定政策的北京當局,而不是毫無權力的泛民市民,但很可惜,這些人的遊說目標,卻老是對準弱勢的泛民(雞蛋),卻永遠不是強權的北京(高牆)。
所以,否決假普選,反映了香港人堅守了做人的道德底線。
第四,   香港人為大陸人民將來要實現的真正普選提供了一個參考。
否決831決議的一個重要意義,在於向全體中國人民展示什麼是真正的普選,什麼是虛假的普選。假如我們接受了831決議下的普選,我們就向中國人民提供了一個非常壞的樣本:令大家誤會原來所謂「普選」,就是在幾個經過黨委核准的候選人中挑選一個。他們會馬上指出,那麼這個普選跟我們農村基層村一級的選舉沒有什麼兩樣呀!現在他們從香港的抗爭中看到,原來普選是應該包括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均不受不合理限制。這是香港人抗爭的一個有益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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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香港人為中國人民抗拒強權歪理提供了一個示範。
香港立法會否決了根據人大831決議制定的普選方案,還向全體中國人民在抗拒強權歪理的鬥爭提供了一個典範,即是:一個政策,不論它是由哪一級權力機構作出的,只要是錯誤的,則人民有權否決它、推翻它。
錯誤的831決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在中國,這是最高立法機關了(從法律位階上看僅次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但從實權上看則是最高的,因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年才開一次會)。
由最高立法機關立的法卻遭下級立法機關否決掉,這對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地位會帶來很大的衝擊。香港這個典型的例子,將可以鼓勵內地維權人士據理力爭去否決、推翻不合理的政策。
所以,否決以831框架為基礎的假普選方案,意義深遠。
註:本文原刊香港信報論壇,程翔為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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