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毒贩在华上诉遭驳回 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博闻社】据微信公众号“辽宁高院”消息,2021年8月1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上诉一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二审审理期间,法院依法保障了上诉人谢伦伯格的辩护、使用本国语言参与诉讼等各项权利,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为其聘请了2名翻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等旁听了宣判。

检方指控,2014年11月,谢伦伯格企图将净重222.035千克的222包冰毒自大连走私到澳大利亚,察觉事情有变后,谢伦伯格在大连机场登机,打算逃往泰国。飞机中途在广州机场停靠时,谢伦伯格被中国警方逮捕。谢伦伯格辩称自己被毒贩许清陷害,自己是无辜的游客。2018年11月2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谢伦伯格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人民币、驱逐出境。谢伦伯格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称一审认定谢伦伯格是从犯、犯罪未遂因而从轻处罚的判决不当。辽宁省高院当庭裁定发回大连市中院重审。2019年1月14日,大连市中院开庭重审此案,当庭判决谢伦伯格死刑、没收全部财产。重审后,谢伦伯格辩护律师所在事务所声明将提起上诉。加拿大外交部长克里斯蒂娅·弗里兰声称已请求中国政府饶谢伦伯格一命。

辽宁高院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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