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批「日本漢奸」、「賣國賊」 周杰倫提告勝訴 獲賠8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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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陽法院判臺灣歌手周杰倫
勝訴,獲賠8萬人民幣

【博聞社】臺灣歌手周杰倫「周董」去年遭中國公眾微信帳號「微秀生活」批為「日本漢奸」、「賣國賊」,甚被形容是「一坨屎」,要周「下18層地獄」等。周杰倫忍無可忍下便一狀告上北京法院,要求損害名譽賠償金額60萬人民幣。此案經8個多月後,法院於一審中判周杰倫勝訴,「微秀生活」需賠償周董8萬人民幣的經濟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新浪娛樂》報導,北京朝陽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經營公眾微信帳號「微秀生活」的北京人和書畫院先前刊載的一篇文章中,所寫的「日本漢奸」、「賣國賊」、「一坨屎」、「賊眉鼠眼」等頗具攻擊性的詞語,對周杰倫的社會形象會造成一定的醜化,該行為足以使周杰倫受到精神損害,其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亦應一併由北京人和書畫院承擔。

法院判令「北京人和書畫院」構成侵權,要賠償原告周杰倫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並於騰訊網發布道歉聲明,內容亦需經法院審核。

照片取自周杰倫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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