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买18万元丰胸产品被判十年 | 2015年7月20日 | 國際 | 尚無留言 【博闻社综合】2012年10月至12月份,武宣县桐岭中心卫生院女收费员刘某珍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1.2万多元,其中18万余元用于购买一种为“红酒木瓜靓汤”的丰胸美容产品,其余数万元用于在网上联系无抵押贷款以掩盖挪用公款。日前,武宣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珍挪用单位公款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责令其退还所挪用的公款给原单位。 不少网友认为判刑过重,老百姓与贪官量刑不同。也有网友搞笑:”重点想知道丰胸产品有效果吗?真的有变大吗?” Add a Comment 取消回覆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Comment:*Name:* Email Address:* Website: Save my name, email, and website in this browser for the next time I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