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角力:臺灣斡旋失敗 馬國32詐騙臺嫌遭遣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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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聞社】今年3月中國及馬來西亞共同於馬國查獲一起電信詐騙案,逮捕65名中國籍人、52名台灣籍人士,其中20名嫌犯已於4月15日遣送至桃園,另32嫌,臺灣刑事局與馬國積極溝通下,甚至由駐外警於馬國訊問筆錄,上週台中地檢署及桃園地檢署已準備待嫌犯遣送抵機場,隨即拘提偵訊,不料,卻發生32嫌再被送至中國,讓檢方甚感詑異且不解。
4月26日,台中、桃園地檢署即接獲刑事局通知,馬來西亞涉詐騙的32名嫌犯將於28日遣返台灣,為避免發生如上一波20人因無罪證資料而於機場放人事件,臺灣刑事局積極向大馬警方取得相關詐騙機房、業績表等罪證資料,並且由駐外警完成筆錄製作,據了解,涉案嫌犯相當配合訊問,且透露擔心被送往中國;檢方則已取得這些罪證,也於25日發出拘票,期限至5月9日先交給刑事局,方便待嫌犯抵達機場,即會當場拘提,但28日當天卻不見人影。
檢方指出,中國與馬來西亞警方合作共破獲4團詐騙集團,共65名中國籍、52名台籍,其中3團有台籍人士,包括上一波遣返的20人,及這次被遣送中國的2團各13人和19人,共32人。
檢方表示,原本已協調由台中地檢署和桃園地檢署各別拘提偵辦,但突然傳出台籍嫌犯與中國籍嫌犯全送往中國廣州,讓檢方甚感納悶。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合作關係因45名肯亞詐欺嫌犯被遣送中國,陷入冰點,導致當馬國再傳出有52名台籍詐騙嫌犯時,發生兩岸搶人風波,4月15日,台灣搶回第一波20名涉案嫌犯,卻因沒有罪證,只好將人釋放,經檢警向馬國取得部份罪證資料,於4月20日再傳喚20人到案,訊後18人遭法院羈押、2人限制出境,才稍平風波。
而4月20日當天,臺灣法務部亦率團赴中國重啟兩岸共打協議,最後達成肯亞案、大馬案再度合作協議,但肯亞案台籍嫌犯仍留中國偵辦,大馬案台籍嫌犯則由中國提供罪證資料,由台灣偵辦,原以為將順利恢復以往兩岸共打「各自嫌犯各自帶、罪證共用」協議,豈料32名嫌犯再被送往中國。(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