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東北巨富王文良黑幕越揭越多

丹東港現己成王文良財富龍頭
丹東港現己成王文良財富龍頭

【博聞社】本社披露中國全國人大代表、丹東首富王文良被指在美國涉政治捐款及在中國涉官商勾結侵吞巨額國資,引起輿論關注。有關王文良的政商黑幕也被媒體越揭越多。

美國之音報道,美國司法部調查維吉尼亞州州長麥考利夫的競選捐款問題,使中國全國人大代表、美國永久居民王文良成為美國新聞人物,因為在被調查的競選捐款當中,有12萬美元來自王文良。

5月24日,維吉尼亞州首府裡士滿的《裡士滿時代快報》發表新聞人物報道,題目是:《給(州長)麥考利夫捐款的中國商人王文良是個什麼人?》。報道列舉了王文良在過去一些年裡在美國的一系列捐款,其中包括給克林頓基金會200萬美元,給紐約大學2500萬美元,以及給哈佛大學捐款,指出王文良及其公司擁有中國東北深水港丹東港的控制權,承包中國駐美國大使館的建築工程等等。

截至目前,美國英文媒體有關王文良的報道主要是集中於他在美國的捐款,以及他的公司在美國的活動,鮮少王文良在中國如何發家致富的報道。

在中國則有批評者聲稱,王文良行賄收買丹東官員以及公檢法部門,而王文良及其公司丹東港集團獲取丹東港控制權、從而一舉獲得滾滾的財源則是典型的官商勾結的黑幕交易,是侵吞國有資產的典型例證。批評者說,2005年王文良獲取丹東港時,丹東港的土地就價值17億元人民幣,但王只是用了2億就把丹東港拿到手。

王文良先前的商業合作伙伴、美籍商人胡銘舉報王文良在獲取丹東港之前(2004年夏季),向當時的中共丹東市委副書記、市長陳鐵新行賄至少3萬美元和500萬元人民幣,隨後在陳鐵新的幫助下獲取了丹東港。

遼寧丹東的水究竟有多深?王文良在丹東到底有一種什麼影響力?換言之,王文良在丹東究竟有一種什麼樣的經商環境或法律環境?對這樣的至關重要的問題,北京律師朱平一開始顯然不太清楚。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者告訴美國之音,在舉報王文良行賄之後,胡銘被引誘到丹東然後被抓、旋即被王文良告上法庭、受到起訴和判刑之後,朱平承接了胡銘的案子。然後,就發生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奇事。

2016年1月18日,朱平到遼寧省大連市出差,在旅館中突然失蹤。他的同事和家人四處尋訪,大連當地公安機關表示沒有線索,不知朱平是如何人間蒸發的。

知情者在接受美國之音采訪的時候說,他們通過調閱旅館的監控錄像,發現是朱平旅館隔壁房間一批人將朱平綁架。旅館通過監控錄像上的人的面孔,核對客人入住身份證件,得知那些人是丹東市公安局的人。

王文良獲五一勞動獎章
王文良獲五一勞動獎章

知情者說,他們隨後立即追蹤到丹東。丹東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相互推諉,都說抓捕朱平的事情不是自己這邊的人干的。

接下來,又一件法律奇事在丹東發生——丹東檢察機關打破基本的法律常規,省略公安機關的立案程序,直接對朱平律師提出起訴,罪名是在胡銘案中涉嫌妨害作證。

朱平律師被綁架到丹東的奇事當中還套著一件奇事,這就是,朱平在1月18日被綁架,但朱平說,他剛剛被抓進看守所,丹東檢察機關就告訴他,已經在1月16日對他實行逮捕。

朱平的辯護人對王文良所在的丹東市司法當局一系列違規違法辦案的舉措提出強烈抗議,並指出按照中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朱平作為辯護人涉嫌犯罪,這種案子不應當由丹東偵查機關辦理。

實際上,中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二條明文規定,“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辦理辯護人所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而刑訴法之所以有這種規定,就是為了防止偵查機關對辯護人進行打擊報復。

然而,丹東司法當局堅持說,就是要在丹東辦理朱平案,並在今年4月19日進行了總共7天庭審。庭審之後,法庭又說有關案件要補充偵查,至今沒有做出宣判。按照中國法律,補充偵查可以進行4個月,4個月不夠,偵查機關還可以申請再延長3個月。

此外,媒體人梁石川(梁東強)因為在網絡上發表文章為胡銘並批評王文良和丹東司法機關的一系列成問題的做法也被抓捕,罪名是誹謗。

梁東強的律師張維玉指出,丹東檢察機關處理所謂的梁東強誹謗案中的做法令人難以信服,因為丹東當局根本就沒有弄清基本的事實,因為誹謗的前提是蓄意捏造事實,而檢察機關根本就沒有對有關的事實進行起碼的調查,對梁東強文章中所提到的王文良是否行賄,是否侵吞過國有資產、是否派人傳話給胡銘說假如胡銘跟王文良和解、檢察院就會對胡銘案件撤訴、即使到了二審也可以想辦法等一系列關鍵性的事實沒有調查和確認。

張維玉律師為梁石川(梁東強)寫的辯護詞指出:“辯護人還注意到本案沒有對王文良、…丹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姜本強、安然進行詢問。為什麼?辯護人不願意相信與他們的地位、權勢有關。”

王文良在丹東是否有超乎尋常的地位或權勢,各方的看法各有不同。但在胡銘舉報王文良行賄侵吞國有資產並被抓捕判刑之後,截至目前,凡是公開質疑王文良和丹東當局如此整治胡銘的合法性、為胡銘辯護、為提供胡銘無罪證明的人被抓了一串,僅僅在從4月19日開始的為期7天的庭審中,就有6個人:

他們分別是:

於興隆(胡的妹夫)、遲蘭(胡的女友)、金小鵬(胡的辯護律師)、朱平(胡的律師)、劉煒(胡的同事)、梁東強(網絡作家)。

這些人的罪名分別是:妨害作證、誹謗、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詐騙。

美國之音試圖聯系王文良,請他對相關指控親自做出回應。但是到截稿時間為止,一直無法跟王文良本人直接取得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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