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二审结果宣判
|【博闻社】中国广州维权人士唐荆陵、袁新亭和王清营,今年一月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广州中级法院判处两年到五年不等的徒刑;三人对此提出上诉,二审结果已经宣布。唐荆陵的代理律师葛永喜接受美国之音采访,介绍宣判结果的详情。
葛永喜律师说,昨天有关方面打电话告知了对维权人士案件的审理,但是今早在到达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后发现并没有任何司法人员。因此就先与唐荆陵等人进行了会面。十点半左右,广东省高院有关人员通知说,将会对维权人士进行宣判,但是宣判结果并没有被告知到律师方面。
报道说,广东省高院方面并没有在二审期间对唐荆陵等人进行宣判,也并没有回答律师方面对于此问题的质疑。作为唐荆陵的代理律师,葛永喜律师认为,广东的司法部门这次的宣告判决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和司法正义,因为宣判根本没有被公开审理和判决,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事先公告。
葛永喜说,这一系列操作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目前,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应该会以邮件的方式送给辩护人,但是目前还没有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