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非政府组织批评中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

NGO【博闻社】美国之音报道,26家非政府组织发表联署声明,抵制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法》)。声明称,这部法律损害中国与国际社会的交往,引起中国社会更大的不稳定,以及将中国当局打压民间组织的非法行为合法化。

今年4月28日,中国人大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媒体披露的内容,新法审议稿的内容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需要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登记,并获得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境外非政府组织如有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将由登记管理机关吊销登记证书或者取缔临时活动,并负相关法律责任等。

声明认为,即将出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法》“严重损害中国民间社会”,可能会将本土的非政府组织变成公安部门的工具,帮助打压境外非政府组织。同时,新法的模糊规定将授予公安部门更广泛的执法权,将“任意监视阻挠”等非正式做法合法化。声明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建对中国人民的信任,撤销《境外非政府组织法》,赋予中国本土非政府组织更大的从事活动与倡导工作的自由”。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目前在中国长期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约有1000家,加上开展短期合作项目的组织,据不完全统计,总数约有7000家,涉及扶贫、助残、环保、卫生、教育、救灾、乡村治理、劳动保护等20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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