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黄之锋等四人焚烧白皮书“阻差办公罪”不成立
|【博闻社】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罗冠聪、立法会议员陈伟业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2014年6月11日前往中联办门前示威期间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被控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罪,周二宣判四人控罪全部不成立。
四人被指在示威期间,阻挠警员扑灭火种。不过根据香港传媒报道,裁判官李绍豪指,示威当天警员必须灭火,但四人是否故意阻挠则有争议。
据报道,裁判官指,黄之锋用身阻挡警长何国柱,但当时只是构成不便,并无达到法律上阻挠的定义。
不过,裁判官亦对黄之锋说,他身为公众人物需要自省行为。
另外,罗冠聪当时站在黄之锋身旁,但当时他背对警长,有可能根本不清楚情况,并无故意阻路。
至于陈伟业及黄浩铭被指阻止警员淋水扑火,裁判官指当值警员为便衣警员,加上佩戴的委任证不明显,两人当时可能不知警员身份,是故判他们无罪。
报道还说,黄浩铭申请交通费及影印费获批,而陈伟业及罗冠聪分别申请交通费及讼费亦获批。不过,黄之锋申请讼费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