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人伪造矿难骗赔致至少17人丧命 被称“杀猪匠”

大安鑫海铁矿的一处露天矿坑
大安鑫海铁矿的一处露天矿坑

【博闻社】6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巴彦淖尔市检察院于5月30日对“故意杀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系列案的艾汪全、王付祥等74名被告人,依法向巴彦淖尔市中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该团伙跨6省区杀害17人。

6月8日,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大安鑫海铁矿位于一片苍茫草原之中。在矿工宿舍区,几十间砖房用铁丝潦草铰着关了门,随地散落的胶鞋、安全帽、墙上挂着的口罩滤芯都落满灰尘,是矿工们仓促撤走的痕迹。发生在这里的一起矿难,是一出现实版《盲井》:4人人为制造“矿难”,以暴力手段致人死亡,然后诈骗赔偿金。

上述4人均非初次作案,他们身上都背负着多条人命,在供述中牵扯出另外34人,这34人又继续供述,最后警方确认共有74人涉案。在长达5年时间中,他们物色无家无口的流浪汉,或是外地工人,在山西、内蒙、山东等地制造矿难,致17人丧命。

远离闹市的大安鑫海铁矿原为一对来自山东莱芜的兄弟赵乐广、赵乐喜所开,已有6年多历史,于2015年初关停,目前只有56岁的老人鲁发友守着矿。内蒙警方介绍,2014年底,该矿发生“矿难”死了人,矿上登记信息显示死者是云南人。矿主并未上报,而是协商赔偿了68万元了事。因为支付巨额赔偿,资金周转不开,矿上拖欠了50多位工人的工资。工人们聚集上访,惊动了警方。警方查询后发现,矿难后,“死者”在云南居然还有住宿、乘车纪录。赶到其户籍所在地云南昭通,发现此人还活着。

内蒙古警方认定该案不是一起普通矿难,而是故意杀人骗赔的恶性刑事案件。第一批抓了直接涉该案的四人,发现是团伙作案,该案的主要嫌疑人艾汪全已经于2015年9月于温州落网。接近警方的信源介绍,他涉嫌在山西、内蒙、山东等地制造矿难。警方立案的日期为2015年1月2号,这一系列案件因此被称为“1.02”特大系列杀人骗赔案。

5月30日,内蒙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巴彦淖尔市中院提起公诉,艾汪全、王付祥等74人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揭开系列大案的大安鑫海铁矿,人迹罕至,设施简陋,都是外地矿工,这也是系列案件中案发矿井的典型特征。接近警方的人士介绍,犯罪嫌疑人选的都是偏僻、条件艰苦的中小型矿,17起中有9起都发生在山西。另外,这种矿对身份的审核不严格,每遇矿难,矿主也习惯私了。

一个完整的杀人骗赔案,有策划、物色人选、杀人、找火葬场、冒充亲属骗钱等各个环节,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分工细致。该案涉及的74人,基本都是涉及几起命案,参与到多个环节。

流程的前端是去劳务市场雇人,条件是要与团队中某人相貌相像,最好是流浪汉,用团队中某人的身份证进入矿场。他们往往开出高价,正常来说,矿工一天工资200元左右,他们则付给受害者300或400元一天。但高价不会持久,“往往都没有工作超过5天的,在第3天都动手了”,接近警方的人士说。

杀人的方式则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将人打昏后,将矿内的运输车装满石头,推下来碾压死者;或是将人打昏,放在矿道中,撬下矿道上方的石头将人砸死、毁容,谎称塌方或爆炸事故。2013年,在陕西,一位艾姓涉案人员,故意将矿点引爆,再喊受害者进入即将坍塌的矿井下,将其杀死,造成受害人被活埋的“假象”,随后谎报是塌方事故所致,向矿主骗取赔偿70多万元。

诈骗流程的最后环节,是找人冒充死者的妻子、父母来骗取赔偿。内蒙警方介绍,在这个系列案件中,赔偿从50多万到80多万不等。而这些死者尸体,会被运到附近的火葬场火化,骨灰随即被丢弃。之后,团伙成员集体提出辞职。再物色新的地点,循环着杀人、领钱的血色生意。

多位官方信息源向记者确认,17人,可能还不是最后的死者人数。审讯过程中,这74位犯罪嫌疑人又交待了35条线索,目前公安部已经分到了各个省区的刑警总队继续侦查。

据介绍,这35条线索多为“三无”案件,即无尸体,无现场,无直接证据,仅仅是犯罪嫌疑人供述,此前自己在哪里杀了人。“有些线索现场都销毁了,如果把案件形成证据链特别艰难。”一位办案民警介绍。但并非没有痕迹。在大部分嫌疑人供述的作案时间之后,他们的银行卡确有巨额资金汇入。警方披露,截至目前,这死亡的17人中,身份查明的有11人。

这些死者有一些共同特征:多为无家无口的流浪汉,或是劳务市场独自找工作的外地工人。他们是一群被人忽视的“盲流”。“没人关注这些人的生死,有的连自己的身份都弄不清,看有钱赚,没有犹豫就跟着去了,给犯罪造成了条件。”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总结道。只有两个特例,一位死者有大专文凭,警方推测是被承诺的高额工资引诱,另一死者为作案嫌疑人的云南老乡。官方信源称,确定这些死者的身份是侦办过程中最难的环节。

这些死者冒名顶替他人进矿,无真实姓名,尸体火化后骨灰也被扔弃。在17起案件中,只有一人尸体被找到了,被扔在一个废弃的幽深矿洞中,下到矿井底部才发现。另一人居住的土房子被找到,房间里有他原来穿过的衣物,提取到了DNA,才确认了死者身份。其余15人,尸骨无处可寻,DNA无法获得,警方最后只能通过调查死者生前的乘车、住宿轨迹,发现与犯罪嫌疑人的轨迹重合,由此确定为他杀。

这74位犯罪嫌疑人,目前已经在巴彦淖尔、包头、白银等地的看守所羁押。当地一位律师透露,由于被告人太多,整个巴彦淖尔的律师几乎都被司法局指定参与辩护。

74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来自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这是一个云南省东北部的小县城,因曾拥有盐井产盐并设渡口渡汛而得名,石灰石、无烟煤、水力资源丰富。内蒙警方称,调查后发现,盐津县以假矿难诈骗这种形式为生的人,不在少数。在当地,这种人被称为“杀猪匠”。

据媒体报道,作为检方起诉书中的第一被告,艾汪全也来自云南盐津县,29岁。几年前入赘到山西一户人家当上门女婿。婚后,他跟着几名云南老乡在山西一带矿井打工。干了一些时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最开始是本地人杀本地人,把那些流浪汉和无人照顾的人带出来打工,然后杀死;后来亲属慢慢加入,犯罪团伙越来越大,主要在外地找流浪汉作案,矿主一般都会选择私了,造成很多案件无法侦破。”内蒙警方对剥洋葱介绍。

目前,已有一些盐津籍犯罪嫌疑人的案情细节被公布。2012年7月,30岁的盐津人郭某鸿,在山西吕梁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40多万元;同年12月,32岁的盐津人艾某银,在山西文水县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同年12月29日,30岁的盐津人汪某文,在山西交城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2013年3月20日,28岁的盐津人张某华,在山西左权煤矿,伙同另外8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这些犯罪嫌疑人远离家乡,常年在山西、内蒙、山东等多矿省区生活。他们将这些制造矿难诈骗得来的赔偿费寄回老家,盖起了一幢幢体面的二层小楼。

新京报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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