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制:人大常委二次审议网络安全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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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人大常委正在审议受争议的网络安全法草案。网络安全法草案确认了网络实名制和电子身份证制度,确认了曾在新疆等地实施过的断网措施,要求将收集的中国用户信息储存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上。

人大常委二次审理的网络安全法草案的部分内容有修改。

根据官媒的报道,其中增加了中国正在建设的社会信用系统,“二审稿增加规定,对网络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运营者,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故意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理和网络运营关键岗位的工作;对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二审稿还增加规定,网络运营者留存网络日志不得少于6个月;网络运营者对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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