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好声音》暂时更名《中国新歌声》 版权之争还未结束
|【博闻社】现象级节目《中国好声音》2016年度还未开播,场外的版权之争已经经过几轮争夺,炒的沸沸扬扬。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中国好声音” 节目名称归属案正式开庭结案,责令灿星公司停止使用包含有“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商标标识宣传和制作歌唱类真人秀节目。对此诉前保全裁定,浙江卫视于7月5日发表公开声明,回应称正在由灿星公司制作的《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节目更名后仍将于7月15日如期播出。同时,浙江卫视发布声明称,暂时更名势必对浙江卫视造成重大损失,浙江卫视保留追究相关方恶意诉讼法律责任的权利。
就此灿星宣传总监陆伟表示,节目确暂更名为《中国新歌声》。之所以确定这个名字,有两层含义:“一,不管选手们选择演唱华语经典流行音乐还是世界音乐,所有歌曲在我们这个舞台上都将得到全新的改编,是个全新的演绎,故有‘新’意;二,来到这个舞台上的所有选手,不论是普通素人还是曾经当过歌手的,不管他们过去的身份是什么,我们都希望这个舞台可以成就他们一个全新的开始。”
2012年7月,灿星公司在购买荷兰版权方Talpa的《The Voice Of…》节目模式之后,制作的《中国好声音》取得巨大成功,成为中国电视综艺节目史上的现象级节目。其后,第二至第四季“中国好声音”也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制作和播出,收视率一直居高不下。不过,此后双方谈判破裂,灿星公司不再购买该节目模式的版权。
2016年1月20日,荷兰Talpa宣布与唐德影视签署合作意向书。1月29日,唐德影视与Talpa正式就《The Voice of …》版权签订了协议,唐德影视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荷兰版权方在5年内制作四季《the voice of china》的授权,成为该节目在中国的唯一版权所有者。自此,《中国好声音》原制作团队和版权分离的状态成为事实。
灿星公司方面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Talpa公司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灿星公司方面表示,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公司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每年人民币1亿元。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续约成功,其后两年模式费两年没有变化。而到2016年,Talpa公司拒绝与灿星制作进行续约谈判,要拿到独家续约权,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今年早些时候,Talpa提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就《The Voice of China》节目的相关包装、LOGO和《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进行裁决,并要求禁止星空传媒、浙江卫视、灿星制作继续制作及播放中文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在灿星制作明确表示归还理应属于Talpa的所有版权(含英文节目名、节目LOGO等),并向仲裁庭递交了今年全新原创节目的模式之后,6月22日仲裁庭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星空传媒/梦响强音(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救济请求,也明确指出Talpa不拥有“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
不过这场争端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得到了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不太一样的裁决。
6月7日,唐德影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诉前保全申请。6月20日,北京知产法院作出保全裁定,责令灿星立即停止在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随后,灿星制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复议申请。
6月23日,还在停牌中的唐德影视发布公告称,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起诉状,以灿星和世纪丽亮侵犯其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或播出时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或“好声音”的节目名称和相关商标标识,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1亿元。
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最新裁定,维持此前对于“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称的行为保全裁定,禁止灿星制作以《中国好声音》为中文名称的节目。
不过裁定同时认为,“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权益的最终归属确定属于后续侵权诉讼中实体审理的内容;浙江唐德公司是否确实拥有“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权益,属于后续实体审查内容。这也为“唐灿”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留下继续发展的空间。
对此,灿星宣传总监陆伟接收媒体采访时表示,“因为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禁止裁定只是一个临时的诉前保全,只是基于现在情况不允许灿星使用节目名,但之后我们还会努力提交新的证据,任何全相关事实的改变,都可能导致临时诉前保全撤销。客观讲,‘中国好声音’的归属权目前仍没有完全确定。而一旦法院裁定发生变化,我们今年的这档节目也有可能在播出过程中再换回名字。这个现在不好说。”
证券时报、网易娱乐报道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