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涛被押逾年脚镣未除 被判刑19年二审开庭无期
|【博闻社】新疆异议人士张海涛因在境外网站发表评论文章,被新疆乌鲁木齐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罪判刑19年。7月8日,张海涛的辩护律师陈进学到新疆高级法院要求会见主审法官,但没有成功。陈进学称,他会见张海涛时,发现他仍然戴着脚镣。
张案二审审理期限已于6月19日届满,但辩护律师至今未收到延期审理的法律文书。
关注新疆民族问题的张海涛,于去年6月被公安以“煽动民族仇恨罪”抄家及刑拘,后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被羁押近五个月后,“寻衅滋事罪”变更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今年1月15日,张海涛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境外提供情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合并执行19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人民币。张海涛不服判决,于是提出上诉,但二审迟迟不开庭。
他的妻子李爱杰告诉自由亚洲,陈进学律师于7月7日到看守所见到了张海涛。她说:“现在海涛受到他们的歧视和不平等待遇。他给其他的犯人发食物,不给海涛发。睡觉的时候,两个人把他挤在中间,有空床他们不睡,使劲挤海涛。然后让他一直戴着脚镣。海涛也说他已经问主审法官,为什么二审不开庭,一直在拖延。现在期限已经到了,应该给我们一个说法”
律师还说,“法院也没有延长审理期限的法律文书,我们就跟他们交涉,他们说主审法官不在。张海涛本人要求见法官,但是也没有得到回复。张海涛本人的身体和精神状态挺好的,我见过他本人两次。他在里面还是遭受了歧视,在里面一直戴脚镣,一月份到现在一直戴脚镣。晚上睡觉都是一左一右,有人挤着他睡。宁愿是床位空着,两个人都要挤着他睡”。
律师指出:他刚被刑事拘留的时候,有被打过。2015年6月26日到7月6日这段时间,有遭到刑讯逼供。
陈进学律师表示,辩护人早已提出二审开庭的要求,但合议庭一直未给予回复,他们要求法庭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