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版時政雜誌深圳被拘 美籍華人王健民案今日判決

王健民(右)與咼中校
王健民(右)與咼中校

【博聞社】香港《亞洲週刊》前資深特派員王健民、編輯咼中校,因在港出版政論刊物《新維月刊》、《臉譜》,前年5月遭內地當局帶走後被控「非法經營罪」,案件今日將在深圳南山法院宣判。本案被視為是中共打壓香港言論與出版自由的系列案之一。

有內地律師向香港《蘋果日報》表示,王健民或面臨判刑3至5年,估計刑期最少3年,因為同案姓劉的內地編輯已被判兩年。

另外明鏡引述司法界人意見,指因王已經表示願意認罪,且對自己犯罪行為進行懺悔,估當局可能會輕判王健民。但也有相關人士稱刑期難測。

年近60的王健民原是《亞洲週刊》資深特派員,後辭職創辦《新維月刊》和《臉譜》兩本時政月刊,招攬咼中校加盟,以報道內地和中共時政為主,並不時揭中共高層內幕等。

前年5月30日晚,王、咼兩人分別被深圳公安從深圳家帶走;罪名是他們非法將上述雜誌帶到內地發售,涉非法經營。王妻和王的岳父也被列為同案人。

據了解,案件由公安移送檢方後,曾因「證據不足」兩度被退回補充偵察,後來檢方起訴,王健民又被增加「行賄」和「串通投標」兩宗控罪。

知情者指,本案與銅鑼灣書店事件一樣,是習近平上臺後中共打壓香港言論與出版自由的舉措之一,內地當局欲借此威嚇香港的新聞出版界,殺住境外隨意出版涉中共負面的書籍報刊。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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