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法院通過“党产条例” 国民党或臨被“抄家灭党”
|【博聞社】倍受關注的台灣立法院“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在民进党立法院多数席位的碾压之下,雖然国民党全力抗争,但是昨天(25)日晚上,在台立法院迅速获得三读通过。由此,国民党自1945年以来取得的财产,都将面临被清算的命运。有国民党人士坦言,“国民党要被抄家灭党了!”
為追討國民黨黨產,立法院昨臨時會審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未來政黨須向行政院下設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申報財產,不當黨產都要移轉國有,委員會也可主動到相關機關、私人住所調查或索取資料。
經11小時的馬拉松發言與67次表決,昨天晚上通過完成立法時,綠委高喊歷史的一刻,「黨產歸零、改革起步、人民勝利!」蔡英文總統說,歷史會記住這一天。藍委則痛罵,「違法違憲、東廠再現!」
甲级动员
民进党胜选后,把“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作为主推法案,矛头直指国民党的庞大党产。在民进党立委占立法院近2/3强的情况下,国民党虽努力抗争,仍挡不住该草案步步逼近。在上周的表决战中,国民党团提出近300项变更议程案以拖延议事,令表决无法通过。
25日,国、民两党再次祭出甲级动员。民进党之前就扬言,哪怕要一连表决5天120小时,也定要让草案过关,今天则已做好挑灯夜战到零点的准备。在25日的临时会上,民进党团士气高涨,现场准备了龟苓膏,边吃边高喊“党产归零!”反观国民党,则一早就露出难逃“被表决”,迟早得挨一刀的口风,今天也未以激烈手段抗争。结果,该草案以超过预期的速度当天就通过了三读。
台湾政权轮替之前,国民党一直是立法院多数党,但关键法案却常被民进党卡住。除了因为民进党善于肉搏,惯用霸占主席台、反锁大门等招数之外,也跟当时的国民党籍立法院长从不使用警察权有关。
如今形势倒转,变成少数党的国民党,却一早就宣誓要做“忠诚反对党”,绝不霸占主席台,而民进党籍的立法院长,也断不可能有暗助国民党之举。面对来势汹汹的党产条例,国民党能做的不多,除了摆足抗争架势之外,也只有拿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觉悟了。
按照该法案的规定,国民党自1945年以后取得的财产,扣除党费、政治献金等后,将全部推定为“不当取得”,应转移充公。不愿具名的国民党智库人士表示,国民党要被“抄家灭党”了,而且只要是跟国民党有关联的组织,甚至是拿过“中山奖学金”的个人,只要被认定跟“不当党产”有关,都将遭到清算。
三大争议
绿营意志在该法案中得到了全面落实。围绕法案,蓝绿主要有3个争议点,最终都按绿营方案通过。
第一个争议点是条例名称。在初审通过的版本中,法案名称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国民党团提出修正动议为“政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更直接提出修正动议改为“中国国民党党产处理条例”。国民党认为,条例完全是冲着国民党而来,而且一开始就定性为“不当”党产,政治追杀意味太浓。最后,法案定名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不当”二字不改。
第二个争议是执行组织。按照条例,将在行政院下设“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进行政党、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之调查、返还、追征、权利回复等事项。委员会设置委员11—13人,由行政院长派之。国民党团认为,行政院是民进党的行政院,则委员会也是民进党的委员会,到时候来处理国民党党产,必无公平可言。
最后就是起算日期。初审条文规定,政党、附随组织自1946年起取得或交付、移转、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并在本法公布日仍存在的现有财产,推定为不当取得;国民党团则希望起算日期改为1992年。最后通过的版本中,起算日期被定在了1945年,也就是国民党从日本手中接管台湾的那一年。
任人宰割
所有政党都有党产,关键在于,究竟什么才是“不当”党产?这一问题的解释权,想必将归民进党控制下的“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所有,届时国民党难免落入百口莫辩、任人宰割的窘境。
国民党的党产最早可追溯到迁台时所带的资产以及数百万两黄金,接管部分日本据台时控制的财产,或以低廉价格买进的土地以及台湾各级政府当时赠与国民党的公有土地等。当然,最大宗的还是其党营事业,主要指国民党投资与掌控的一大批经济实体。
在国民党执政“党政一体”的时代,“党库”与“国库”难分,其党产到底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对外界来说更是一个谜。2000年国民党沦为在野党、连战接任国民党主席不久即着手清理党产,并将“党产交付信托”作为国民党改造的重要举措之一。人们相信,随着国民党从一党独大变为与绿营竞争,其党产市值缩水势所难免。
根据国民党中常会新公布的党产处理专案报告,国民党合计党产总值约277亿元(新台币,下同),每年人事行政花费含退休人员给付退休金,总共近20亿元。但民进党则质疑,国民党党产总值有两笔账,实际账目约为明面申报的5倍,投资资产估计有1000亿元以上。
成也党产,败也党产。过去,党产曾是国民党制胜的法宝,近些年却成为被民进党追杀的包袱。国民党若彻底失去党产,固然是卸下了包袱,但赖以维生的资源一朝告罄,冲击力之大也是难以想象。
国民党主席洪秀柱24日表示,民进党用非法手段让“党产条例”屡次在立法院闯关,完全是在追杀合法政党,相当令人不齿也令人遗憾,她说:“国民党会坚强去面对……不会轻易就被这样的方式打倒。
條例重點
◎認定
.政黨自1945年8月15日起取得財產,扣除黨費、政治獻金和競選經費補助金外,都推定為不當黨產
.不當黨產推定將經過公開聽證程序
.條例公布施行後,推定不當黨產即禁止處分
.申報時若故意隱匿、不實,也會被推定為不當黨產
.逾時未申報者,裁罰50萬到250萬元,處罰5次後,財產將被推定為不當黨產
◎調查
.由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進行調查
.可向有關機關、稅捐機關調取資料,不受《稅捐稽徵法》限制
.可要求法人或個人提供帳冊、證物
.可派員到有關機關所在地或個人居所調查,並可書面要求相關人來陳述
.執行調查時還可請各級政府或警察機關協助
.受調查的機關、法人或團體不得拒絕或妨礙調查,違者罰10萬~50萬元
◎處分
.若認定為不當黨產,政黨或附隨組織須在一定期間內移轉為國有、地方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如已移轉而無法返還時,應就政黨、附隨組織或其受託管理人之其他財產追徵價額
.不影響善意第三人的租賃權、地上權
文: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