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再收紧对NGO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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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中国民政部本周一(8月1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部门表示,制定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路透社指出,根据这项草案,中国社会团体,比如致力于保护环境或公共健康的非政府组织(NGO)必须公开成员和负责人的具体信息以及他们得到的捐款数额。

另外,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的信息平台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中国官媒新华社指出,截至去年年末,中国大约有32.9万家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1日。目前还不知道其中哪些条款将会被纳入采用。

中国当局之前已出台规定收紧对NGO的管控。今年4月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受到西方政府以及人权组织强烈的谴责,他们认为,这项法案针以外国NGO为目标,将迫使许多境外非政府组织离开中国。

根据该法案,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活动,若被认定有违反行为,公安部有权将其列入不受欢迎者名单,禁止其在中国境内再开设代表机构或开展活动,可拘留其员工直至驱逐出境;公安部的任务中还包括监察境外NGO财务状况,并有权冻结其财产。

中国当局为 《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作出辩护,称只有一小部分非法的NGO会受到惩罚,非政府组织不必担心惧怕警察。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上月初曾表示,只要从事正规、合法活动,来自境外的非政府组织就无需有任何害怕情绪。即使未来需要在警方那里登记,也无需有不良感觉。

但人权团体指出,这份法案中”威胁国家安全利益”或是”危害社会稳定”的含义十分模糊,担心该法会成为打压工具,将中国共产党不喜欢的NGO组织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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