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大代表称“记者被打经常有,不必跟进”
|【博闻社】香港5名記者採訪烏坎村村民維權遭到血腥鎮壓事件時,遭到當地政府人員粗暴對待,事後涉事記者所隸屬的明報和南華早報等提出強烈抗議,香港記者協會亦發表聲明聲援,但做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幾近20年的劉佩瓊卻認為,香港記者在大陸採訪被粗暴對待屬“不要緊”的小事,而且“經常會發生”,又稱自己“沒時間也沒位置”介入有關糾紛,所以不必跟進。
此前有报道,來自明報和南華早報的3名記者,在烏坎村村民的家中被當局捕獲,期間遭到掌摑等其他粗暴方式對待,又被指是小偷,而網媒香港01的兩名記者,則在入村途中被截獲,其中一人遭到拳打。上述5人之後被逼簽下保證書不再“非法”到烏坎村採訪後,方被送到深圳釋放。
針對香港記者受到屈辱一事,劉佩瓊16日在香港電台一個節目中聲稱,大陸對新聞採訪要求嚴格,即使有記者證,採訪時都要再申請,但認同即使是違法採訪,都不應用暴力及私刑。惟她表明自己不會跟進事件,“我沒時間亦都沒有一個位置去介入有關糾紛”。她續指,自己對烏坎事件“不甚清楚”,又稱在中國城鎮化下,農地出租後有不同形式的資源分配,故一定會出現糾紛,亦為常事,“你香港現在都是有土地問題、房屋問題,不是什麼要緊的事”。
連續四屆“獲選”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劉佩瓊又說,糾紛涉及支配權及分配權等經濟學理論,但大陸基層官員缺乏相關專門知識,因此“所有社會都會發生的問題,一下子就升級到政治鬥爭或對政權有危害,其實是有點誇張”。她再被問到香港記者被打有否跟進空間,重申自己不會跟進,“因為這種事經常會發生”。
同為港區人大代表的田北辰接受查詢時稱,不想批評其他人大代表的言論,但認為達致如今次般廣泛報道層面的事件則並非經常發生。他憶述,33名港區人大曾於2010年就本港記者被粗暴對待聯署表達意見,當年獲國務院新聞辦公廳書面回覆,指會“依法保護港澳媒體記者的合法權益”,因此他將以人大身份,將該回覆轉寄予陸豐市政府,要求解釋為何違反指引;亦會去信敦促國務院重新發放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