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反呛新华社:“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
|【博闻社】10月18日,备受关注的王宝强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
新华社当日刊文, 批评王宝强靠家丑来炒作:“常 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 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检察日报19日反呛: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谁见过如此“下本”的炒作?
新浪进行调查:对于影视明星王宝强“自曝家丑”这件事,你怎么看?86.9%的网友可以接受王宝强作为影视明星,“自曝家丑”的做法;52.6%的网友认为在网络社会“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道德观不值得遵从。
检察日报/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