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不對等 中國影音串流業者「愛奇藝」入台遭拒

愛奇藝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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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聞社】中國影音串流(OTT)業者愛奇藝企圖以「資訊服務業」名義在台設立子公司,挑戰台灣不准中資投資影視業規定,台灣投審會昨舉行會議,決議駁回投資申請。投審會強調,愛奇藝實質經營不允許中資投資的影視內容服務業,且中國也未對等開放台灣影視內容進入,因此不予同意落地。

愛奇藝台灣代理商歐銻銻娛樂董事長范立達昨對此結果表示失望,強調台灣愛奇藝付費與非付費會員所有權益不受影響。

范立達坦言,愛奇藝是科技公司,政府官員硬要講成文化影視產業,「我們也沒什麼辦法,也很遺憾。」

范立達進一步說,愛奇藝是「開大門、走大路」來做生意的業者,不想偷偷摸摸,政府希望跨境電商要落地繳稅,愛奇藝就響應號召來申請,「沒想到結果是政府不讓愛奇藝落地」,愛奇藝台灣站今年 5月向投審會遞件申請登台,在那之後愛奇藝已向各單位溝通過多次,也進行過兩次補件。

愛奇藝擬效法網飛(Netflix)在台灣申請子公司「落地」,不僅今年三月台灣站先偷跑,七月再向投審會遞交文件,申請落地許可;在審查期間,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柯志恩等串連舉行記者會,大動作批評有政治力介入。

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
台灣文化部長鄭麗君

文化部長鄭麗君先前明確表示反對愛奇藝入台,強調電影電視影音串流服務是中資不允許投資項目,且中國也未對等開放;投審會也強調,愛奇藝以資訊服務業名目申請,卻實質經營不允許項目,恐有 「名實不符」爭議。

投審會昨召開會議,確定駁回愛奇藝申請。官員表示,中國北京愛奇藝科技申請匯入一百萬元台幣在台設立子公司,經營「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及「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實際上卻透過入口網站在台灣經營影視音內容服務。

官員強調,因中國未開放台灣影視內容進入,且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台灣規範中國出版品、電影、錄影等入台辦法規定,也未開放中國視頻網站進入經營,因此不予同意。

投審會昨也再度駁回一項中資在台申請投資物聯網研發業,這已是三個月來的第三案。官員透露,該案遭駁主因是國安單位調查後,發現該公司為福建國企,有濃厚軍資背景。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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