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院三讀通過降低罷免門檻 社運團高呼「這是全民的勝利!」

三讀過關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將「還權於民第一步」的看板送給立法院院長蘇嘉全(風傳媒)
三讀過關後,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將「還權於民
第一步」的看板送給立法院院長蘇嘉全(風傳媒)

【博聞社】台灣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刪除罷免活動不得宣傳外,罷免提出門檻由總選舉人總數2%降至1%,連署門檻由總投票人數13%,下修至10%,罷免通過門檻由投票率二分之一、同意票過半,改為同意票大於總選舉人的四分之一。

割闌尾(罷免失職立委)發起人台北林先生表示,「罷免權更容易行使,這不是割闌尾計畫的勝利,是屬於全民的勝利、屬於臺灣民主的重大進程。」

沃草網站整理了罷免門檻 7個下修重點:
1. 連署期限延長 2倍,立委罷免連署期限由 30日延長為 60日。
2. 刪除「罷免不得宣傳」規定。
3. 第一階段提案人數門檻由 2%降到 1%。
4. 第二階段連署人數門檻由 13%降到 10%。
5. 罷免案需公辦說明會。
6. 增設電子連署系統。
7. 罷免門檻由「投票率超過 50%,其中過半同意」改「同意票超過選舉人數 25%,且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

割闌尾團隊則指出,「修改選罷法這條路上我們往前走了一大步,而補正公投法也還在等著我們。」

依三讀通過條文,未來罷免活動可進行宣傳、活動,支出得作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以往罷免投票不得與其他各類選舉合併舉行,未來也可同時舉行。

由於朝野立法院黨團對罷免通過門檻有不同意見,立法院院長蘇嘉全院會前也召集各黨團協商。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主張取消同意門檻、採「簡單多數決」,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即通過。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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