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扩招 难以隐藏税法即将变天

【博闻社】

虽然大举招人主要是因为营改增,“今年国考职位超六成在国税”——达到招录最高峰,创历史新高——的消息还是引来了各方关注和调侃。

与之相映的是,近来税务动作频频,各种涉税观点浮出水面。

对企业,金税三期或将罚到你破产!

对个人,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将施行!你的财产将全面曝光!你的财产将无所遁形!

对富人,境外有投资、资产、置业、理财的超600万余额大户,税务筹划不到位者将面临严查!

对家庭,地方政府收入机制面临挑战了,中南海智囊称房地产税“势在必行”。

1、金税三期或将罚到你破产!

税收是算出来的吗?

其实大企业的税大部分是谈出来的,小企业的税大部分是调出来的。

但现在不是以前了。

真的,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根据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从2015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推广上线金税三期,今年10月份前要全部推行到位。

国税局运用互联网,依靠“网络爬虫”技术,自主研发了互联网涉税信息监控平台,让税收征管效率呈现几何级倍增!互联网成了挖掘税收信息的金矿!

据新浪微博@马靖昊说会计:

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作进项转出。由此而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有些地方参考行业利润率来定企业税负,把税负标准化,凡是不达标的一般纳税人,请明年补税,而且是指定金额补税,不补?严查!

据了解,目前国税的金三系统还没有开放全部功能,就这样都查出不少企业逃税。假如到了金三税务系统功能全部完成开放,估计是一抓一个准,100%能够监测到。

过去可能您公司有过类似买票的情况,或者少缴税和不交税,都没有被预警和稽查,但现在金税三期大数据上线,税务局系统升级后只要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税务局评估科的人员会马上打电话让拿三年的账交过去进行查账,后续的麻烦就不是当初抵扣的那点税款可以解决的。

浅唱Aimee:我有真实业务往来的进项都被查出,只因上家没对应商品进项,现在和税务局在纠缠,300多万要让我补缴40几万的税。

微胖浩叔:以后那些倒推做帐的小企业会计要被淘汰了。

yuleii:作为企业的角度,我负责任的说,系统升级后,企业税赋增加了,最终会转移到终端消费,转移不了的行业、企业最终消亡。这个税负很多行业受不了,国企除外。

金税三期真正闭合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金税三期让逃税、漏税无处遁形!偷税企业躲得了初一,也躲不了十五。

金税三期将让那些虚开发票的人坐牢率倍增!

再次告诫我们的老板,不要报侥幸心理:

千万不要相信“开票公司”讲的“发票认证通过抵扣了就没有问题”的鬼话了。

如果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千万千万不要在外面购买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金三”系统一定会比对出来,一张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还有刑事责任!

也别干违规作废发票的蠢事了!

2、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

你的财产将全面曝光!

国务院近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要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要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

全面推行银行代发模式,主要是防止个税跑冒滴漏。

用现金很难监控。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估计会有不少企业一部分由银行代发、一部分以现金补充发放,这是避免不了的。

《实施意见》还表示:

堵塞非正规收入渠道。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3、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你的税收信息将无所遁形。

去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该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实现社会全覆盖。

该征求意见稿称: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单次给付现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于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这份意见稿同时涉及网络交易征税问题。

今年3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学诞撰文指出:应尽快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识别号码。其特别提到——识别号码的专业性,要适合税收征管的需要。

4、超600万余额大户注意!

境外有投资、资产、置业、理财的企业和个人也要注意了。

超600万余额大户,你的海外金融账户信息将被税务机关盯上。

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将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600万元)的尽职调查,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幕后是:打击跨境逃避税,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

显然,如果信息收集和交换到位的话,对境外有大额资产、收入等的居民个人和企业,尤其是经过了税务筹划但是筹划不是很到位的——纳税人为了减少缴纳所得税,到国外开设离岸账户,从而隐藏一部分收入——被查处的风险将会大大增加。

5、房地产税“势在必行”!

中南海智囊、经济学家刘世锦日前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谈到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势在必行。我们过去用另外一种方式体现房地产的收益,就是卖地收入。下一步这个潜力越来越小了。我们要转入新的可持续的政府收入机制,这就是房地产税。”

刘世锦绝对算是中南海高层的“座上宾”。他参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文件的起草;是主持研究、较早提出“新常态”的人;近年来被邀请“入海献策”达5次以上。

作为全国房产税试点城市,日前,上海市税务局发布消息,提醒市民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此消息一出,顿时在市场上引起冲击,受到全国民众的关注。

实际上,早在2011年房产税就开始在上海和重庆两地试点。

“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就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应该是房地产税收体系的综合改革。

之前曾有媒体报道:未来的房地产税主体税种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收税标准将参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价值100万的房产可能会每年增加约5000元税负。

刘世锦表示:三中全会把征收房地产税明确了,现在按照既定的程序逐步的推进,但是这个税收在推进过程中要解决很多问题,但是还是要往前推。

活一天,“被税”一天。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是逃不掉的。

其实,就是死了,税还是逃不掉的,得交死亡税,即遗产税。

天津财经大学财政学科首席教授李炜光近日指出:未来一个时段内,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以至遗产税等直接税改革将明显加快,民营企业家和居民家庭还将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10年未交个人所得税”、无税实现代际财富转移、存量财产无税等都不再可能。

综合  信托行业网  信托圈  颐墨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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