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被诈捐案宣判 被告骗捐12万获刑3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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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社】备受关注的艺人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有了新进展。12月6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事实,骗取网友捐款,共计人民币119853.13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向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

今年3月26日,李小璐收到一个微博名为“希望盼望宝贝康复”的网友的求助。该网友自称是一个两岁宝宝的妈妈,宝宝被诊断为神经母细胞瘤,唯一的希望就是去北京做移植治疗,但后期至少还需要几十万元费用。李小璐随即转发该微博,并将1万元爱心款打入指定的账户,并呼吁网友伸出援手。

谁料,一个小时后,李小璐向该博主求问电话号码,以方便大家了解患病儿童的恢复情况,但对方再无回应,还删除了求助微博。李小璐随后发布微博,认为自己遭遇了骗子,爱心捐款可能落入了骗子之手。

经核实,“希望盼望宝宝康复”所发布的内容在现实中是四川德阳市民苗女士的遭遇。苗女士万万没想到,自己宝宝生重病这件事,竟然被人用来骗捐。在得知李小璐的遭遇后,苗女士在微博上@李小璐说明真相,并向警方报案。

4月8日,莆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生(1986年出生,莆田市山亭镇人,租住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抓获归案,从中查获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300余起。

新浪等报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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